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这一主题,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住建行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执法证件考试及换证工作。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4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文明规范执法,没有出现过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
(二)落实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依法对建筑工地、城镇燃气、房地产开发、违规销售、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筑施工方面,开展全覆盖行政执法检查3次,专项检查8次,共检查建筑工地128个,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927个,共处罚施工企业37家,罚款209.8万元,扣除35家企业信用分值共计5800分,记分处理38名关键岗位人员。城镇燃气方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市消防支队和燃气行业协会,多频次对城镇燃气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共350处,查处违法行为1起,罚款5万元。房地产市场方面,重点对房地产开发、违规销售、中介服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企业6家,涉及开发项目5个,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完成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43家。
(三)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按照《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2023年,行政许可237个,行政确认688次,行政检查114次。
(四)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对照中卫市本级部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随机抽取事项清单》,并按随机抽取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检查。
(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2023年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查,切实提高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认真落实《中卫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对17件道路挖掘(占用)审批事项进行事前审查,严防挖掘道路影响正常交通、环境污染和路面恢复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日常督查检查工作,每天指派人员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向沙坡头区政府和综合执法局反馈问题。2023年,排查发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769处,已整改684处,正在督促整改84处。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测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利用干部职工周二例会,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其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及时公布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信息,2023年,共使用行政检查文书296份,发出行政执法建议书12份。二是明确法制科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并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计划,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公示。完成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公示7项,部门内综合抽查公示1项,部门内专项抽查公示1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因编制较少,每个科室不能保证两名固定的行政执法人员,需借其他科室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方能保证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在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被动局面。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注销等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的,以及不在原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自学、组织考试、以案学法、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动态调整“两库一清单”,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及时录入并公开检查结果,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
(三)加大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中卫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四)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建筑行业、燃气行业、房地产业行政执法,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深化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招投标、城镇燃气安全、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开展常态执法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法规宣讲解读等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提升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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