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年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举办专题讲座1次,组织12人次参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1次,引导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深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2次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10次研究专项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历史债务和信访积案化解等重大事项,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按要求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中卫市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网络直播”述法评议会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计划》《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领导、科室和干部,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单位协同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建立《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措施台账》,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中100项内容进行逐项评估,经自查评估短板类4项,巩固类29项,提升类4项,明确提升目标及措施,定期更新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和推动政府立法。组织起草了《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出台。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中卫市市辖区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中卫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卫市市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办法》3件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制发并备案。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涉罚款规定清理工作,全面梳理2004年以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209件,保留52件、废止10件、宣布失效147件。三是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按程序制发市辖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4个专项规划。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96份合同均经合法性审查后签订。密切法律顾问协作,与中卫市法律顾问室签订服务合同,19起涉法涉诉案件,全部致函法律顾问室指派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委托律师出庭率100%,做到“一案件一顾问”。单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办理及合同审查工作,全年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办理1件,审查合同5份。
(三)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内容进一步明确分类,细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应公示的具体信息,动态更新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年公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信息383条。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储存要求,统一执法文书制作标准,明确从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到送达执行各环节要有详实记录,全年规范储存执法记录资料111份。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审核流程,明确审核时限,加强法制审核培训教育,保障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合理性。二是认真学习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基准处罚案件8件。三是修订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18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包容免罚。在城市管理、供热管理、招投标管理方面,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共劝阻违法行为人8770人次,口头批评教育2040人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5份,助力打造有尺度,有温度,有信任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制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28项行政检查职责,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制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11项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和3项跨部门综合检查任务,并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群众监督。五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房地产秩序、燃气安全、工程招投标、公租房违规行为5个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建筑工程未批先建1起、燃气企业无证经营2起、招投标围标串标1起,处罚建筑企业34家、招投标代理企业3家,处理从业人员88人,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公租房疑似违规租户152户、清退曝光并计入个人信用档案租户32户,关停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7个。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一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县(区)住建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全年下发工作提示3次,实地检查3次。二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现场座谈6次,发放调查问卷53份,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从中发现2个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现已督促整改。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定期与86家联系点企业对接,主动查找整改涉企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开展案卷评查1次,抽取66本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整改问题39个。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执法培训计划,全年组织专题法治培训2次,集中行政执法培训25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8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7名通过;完成25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实行清单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证件使用合法合规。
(五)积极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一是持续排查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全年登记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760件,办结1734件,办结率98.52%,二是妥善化解162家企业4.72亿元棚改历史债务,清偿149家企业3.58亿元,12家企业16个标段既有建筑节能项目债务纠纷,化解9家企业11个标段0.45亿元。提前完成3694套保交房和738套保交楼任务,房地产风险动态清零;2.17万套安置房已办理不动产证1.57万套,棚改安置房办证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年信访量同比下降8.5%。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制发《2024年中卫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定制审批的通知》《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16类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定制审批”全面推开,联合审图“二次审结”逐步推行,累计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903件,施工图二次审结106件,帮办代办审批事项120件。逐步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三证”联办,实现项目审批网上便捷办理。实行联合审图“二次审结”,80件施工图审查事项全部“二次审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水电气暖网”一件事实现网上办理。三是推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全程网办和远程异地评标,市直管19个项目全部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四是认真落实信用管理评价机制,全年规范归集公示各类信用信息53条,其中良好行为信息5条,不良行为信息48条。对45家一般失信企业违规行为督导限期整改。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各科室(单位)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节约用水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重点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民法典、宪法、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等,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彩页近3万份,知识手册7000册,宣传品390份,悬挂横幅20条,微信、微博普法246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有奖竞答3次。
二、严格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44次,交流研讨9次,开展住建系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专题听取工作推进情况,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历史债务、信访积案化解等涉法事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建设工作,督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17件、司法建议1件、检察建议1件,办复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与严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学法知法与实际工作衔接不够、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与分工,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文件。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和合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通过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有计划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高效办理,按照2025年自治区、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实现高效办理。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措施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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