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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8-9268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标  题: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057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057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057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中山街商业1号楼、2号楼两栋家属楼自1984年至今,冬季无暖气供热,住户只能依靠烧煤取暖,导致冒黑烟,污染大气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中山街商业1、2号楼当时建设时没有规划设计供热管网及设施,故两栋楼室外无供热管道、管网,室内无立管、供暖设施,住户自行取暖。2018年6月6日上午,万新恒市长带领市政府督查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政府所属乡镇、社区,应理集团及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因两栋楼为老旧住宅,破损严重,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成本较高,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且每户住户要承担8000元左右的入网费,住户不愿交纳。

整改措施:一是将5户常住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提供廉租住房或公租房;二是由沙坡头区政府督促社区居委会对空置房和出租作为仓库用房全面监管,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三是将该2栋老旧楼房纳入新一轮棚户区改造计划予以拆除,原住户异地安置。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整改要求,社区居委会将商业1、2号楼5户常住户的信息进行了统计,告知可根据政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或公租住房,并将有意愿申请的人员信息报至了我局住房保障中心,截止目前,已有2户住户成功申请并入住,其余3户自愿放弃申请。2018年6月7日,滨河镇政府已联系消防大队,对商业1、2号楼的空置房和出租作为仓库用房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实现了全面监管,有效防止了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暂缓实施,待有新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后,将由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将中山街商业1、2号楼纳入棚户区改造。

验收情况:经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查阅资料、现场核查,057号转办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5-7067609

联系地址: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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