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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5-0012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标  题: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不科学,提供的相关数据统计失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比如,市住建局对全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进度掌握不清,报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的进度表数据前后矛盾,调度表中村庄户数据394处前后不一致,数据不一致率达95.5%。

    责任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清晰掌握我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进度情况,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口径准确一致,并能及时反馈我市项目进展情况。

    二、整改措施

    (一)对全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进度进行摸底排查,了解掌握实际进展情况。

    (二)严格梳理核实项目各类数据,重点核实农村地区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的户籍户数、常住户数、改造任务数,建立数据工作台账,并保持报送口径准确一致,彻底解决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开展了专项核实工作,每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详细掌握全市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进度。全市累计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861.29万平方米(沙坡头区542.35万平方米、中宁县662.06万平方米、海原县656.89万平方米),完成比例95%(沙坡头区99%、中宁县98%、海原县89%);完成建筑能效提升改造159.89万平方米(沙坡头区41.55万平方米、中宁县75.7万平方米、海原县42.64万平方米),完成比例105%(沙坡头区103%、中宁县110.3%、海原县99.2%);完成农村热源化改造137596户(沙坡头区46566户、中宁县56370户、海原县34660户),完成比例98%(沙坡头区99%、中宁县97.5%、海原县99%);项目完成总投资29.17亿元(沙坡头区11.84亿元、中宁县11.44亿元、海原县5.89亿元),完成比例90%(沙坡头区84%、中宁县100%、海原县87%)。

县区

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

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投资额

目标任务(万㎡)

完成情况(万㎡)

完成率

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目标任务(万㎡/户)

完成情况(万㎡/户)

完成率

目标任务(万㎡)

完成情况(万㎡)

完成率

目标任务(亿元)

完成情况(亿元)

完成率

沙坡头区

544.74

542.35

99%

305.07/46934

302.68/46566

99%

40.43

41.55

103%

14.13

11.84

84%

中宁县

671.47

662.06

98%

375.82/57842

366.41/56370

97%

68.63

75.7

110%

11.35

11.44

101%

海原县

737.50

656.89

89%

227.5/35000

225.29/34660

99%

43

42.64

99%

6.73

5.89

87%

合计

1953.71

1861.29

95%

908.39/139776

894.37/137596

98%

152.03

159.89

105%

32.21

29.17

90%

    (二)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梳理核查了各类数据,建立了中卫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工作台账,确定了户籍户 298333户、常住户148646户、改造任务数138830户,同时明确由市住建局统一提供相关数据,确保报送一致,解决数据不一致问题。

县(区)

户籍户数

常住户数

目标任务数

完成任务数

完成率

沙坡头区

96808

37052

46934

46566

99%

中宁县

95117

56816

56896

56370

97%

海原县

106408

54778

35000

34660

99%

总计

298333

148646

138830

137596

98%

四、验收情况

经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55-7067689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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