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卫住建发〔2020〕72号高新明、陈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规划建设我市城市地下管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以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老城区和新区现有地下管线进行摸底清查,摸清核实地下管网现状”的办理情况:
由我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局)负责对中卫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进行了摸底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城市地下管线种类、管径、平面位置、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等分布情况,并建立了地下管线管理信息数据库。
第2条建议“对今后的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由市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避免交叉重复建设”的办理情况:
由我局建设的市政地下管线,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市政道路照明供电等地下管线同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备案、运行。
依职责对供热、供(排)水、天然气企业进行行业管理,由企业负责建设的地下管线,督促其进行管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等手续办理,完成后进行规划、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3条建议“制订管线安装管理办法。交通、市政道路建设前应统一规划地下管线设计,各种管线要各行其道,管子敷设一次性到位,电力、通讯等管线敷设采取综合管线方式”的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中卫市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等,结合市政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建设相应地下管线,并在建设市政道路前,充分征求各地下管线单位意见,尽最大可能将管线一次性敷设到位,避免“拉链式”施工和重复建设。
“十四五”期间,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我局计划实施中卫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拟在宁钢大道、丰安路、柔五路建设干线型管廊6.84公里;在鼓楼南街、北街和滨河南路建设支线型管廊5.28公里;在中央大道(宁钢路-柔五路)建设缆线型管廊3.93公里,项目正在进行规划修编。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中卫市加强地下工程管线安全隐患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与城乡规划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及时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的管理。
第4条建议“加强市政管线建设期后的管理,明确市政管线维护责任和维护经费,保障市政管线正常安全运行”的办理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负责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加强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宁夏水投中卫公司负责地下供排水、雨水、中水管网运行管理;由市应理集团负责市政供热管网运行管理;由深中天然气公司负责燃气管网运行管理;由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所)负责市政照明管线运行管理,切实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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