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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9-00309
文  号:
卫住建发〔2019〕2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2019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中卫市2019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卫住建发〔2019〕23号

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是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点工作,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工程。为全力推进全市危窑危房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脱贫富民战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为打造美丽中卫城市品牌提供动力支撑。

二、基本情况

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之一,衔接自治区脱贫攻坚政策,区分对象确定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补助对象聚焦建档立卡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家庭“四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0.75万元至2.2万元,2017年,自治区再次提高补助标准,对极度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分别给予3.9万元、3万元和1.5万元的补助资金,2016年至2017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1.6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0.8万户。2019年我市计划改造危房856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6878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房规划管理的问题。村庄规划管理滞后,村镇管理人员力量薄弱,村庄农房建设规划许可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是改造质量标准的问题。部分农户科学建房、安全建房认识模糊,农村工匠水平有限,出现了砂浆配比不达标,大门大窗,超面积标准建房等问题。

三是改造数量变化的问题。危房数量自然增加、群众建房意愿改变、认定标准把关不好,造成存量危房数量变化较大。

四是旧房拆除利用的问题。农户有偿退出空闲宅基地的政策吸引力不够,自行拆除或整治未利用房屋的积极性不高,改造整治过程中不能对农房科学合理的处置,造成资源浪费。

四、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紧盯扶贫任务,全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扎实推进贫困村环境整治三项重要任务。按照自治区下发任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行业管理,加强扶贫领域执纪监督。为了有效落实行业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工作,杜绝危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中的各类违纪问题,重点对各县(区)住建部门是否全力动员贫困群众进行危房改造、是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补助政策、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危房改造等方面开展了监督,强化工作执纪监督。

五、推进措施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国家《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县(区)严格推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强化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员和农民工匠的培训,提高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水平。

二是继续强化督导检查,协助县(区)加强一线技术指导,建立完善农房建设质量监督和统建住房监理等制度,督促工程质监部门按照标准抓好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三是继续协助县(区)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做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加强对危窑危房发展变化的预判,避免造成存量危房较大幅度的数字变化和工作波动。

四是积极协助住建质量部门按照技术鉴定导则认真甄别贫困群众住房类别,该拆除的一定拆除,该加固的必须加固,对长期闲置、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农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助国土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农房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附件:中卫市2019年危窑危房改造“五定”责任方案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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