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3/2021-00073 | 文号 | 卫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字〔2021〕02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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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我局审查核准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一、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21年2月26日(以收文日期或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001号
邮编:755000
举报电话:0955-7067699
附件: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企业资质名单(第二批).pdf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0日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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