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暨 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24〕55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2023—2024年全区房屋与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保障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防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2024年4月开始,我局组织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综合执法检查,重点从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危大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扬尘治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智慧工地建设)等8个方面对标对表展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对实体、看现场等方法,发现了一批质量、安全及管理方面问题及隐患,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春季开复工以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均对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本辖区建筑施工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全市共有施工工地112个,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安全巡查记录4份,向停工企业下发加强安全管理函件3份,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709项,其中一般隐患700项,重大事故隐患9项。督导检查县(区)建设项目7个,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隐患反馈通知书7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次企业扣除信用分值共计4300分,对李鸿雁(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晓伟(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员)等关键岗位人员82人次进行记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仍有不足
本次检查各项目均能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尚未发现存在未履行招标投标、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但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均存在差距。如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枢纽节点B区地下消防水池及地上消防水池改造项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生活供水管道、工业供水管道、绿化供水管道)等新开工项目未及时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管理系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些项目虽然安装但未实现联网;塔吊黑匣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不符合自治区智慧建管DB-64区级标准。
(二)开复工条件落实仍有差距
部分项目对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落实不到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不深入。如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消防库消防车库建设项目、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与配套材料产业集群项目—综合楼、食堂、消防水泵房、传达室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短板
1.危大工程管控方面。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如海原县第九小学教学楼项目、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枢纽节点B区地下消防水池及地上消防水池改造项目等;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进行线上备案,如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等;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无报审,如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二标段);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如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等。
2.特种作业人员审核方面。部分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如中卫市十里水街安全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5#楼)等;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核,如海原县第九小学教学楼项目。
3.预防高处坠落方面。部分项目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缺失,如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生活供水管道、工业供水管道、绿化供水管道)、宁夏晨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岸骄子悦府1号楼建设项目等;部分项目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如年产28000吨绿色环保染料—3000吨/年危废处置项目(焚烧车间)、宁夏天源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后续建设项目(2#综合楼)等。
4.临时用电安全方面。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现象,如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中卫市应急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等;个别项目加工机械未设置保护接零,如力印(宁夏)智能板材中卫生产基地1#生产车间。
5.食品安全方面。个别项目开设工地食堂但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中宁县宁安南街、平安西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宁安南街、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4#楼)等。
6.消防安全方面。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要场所、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如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宁县宁安南街、平安西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宁安南街,项目部宿舍楼消火栓无水,厨房未配备灭火器。
(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执行不严格
1.工程实体方面。部分项目钢筋安装不规范,存在构造柱箍筋倾斜、搭接钢筋绑扎不到位、丝头破损、断丝等现象,如中卫市第七中学教学楼扩建等;个别项目存在砼浇筑不密实、漏筋现象,如中卫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
2.砼留置养护方面。个别项目砼试块养护条件不达标,留置不规范,如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生活供水管道、工业供水管道、绿化供水管道);部分项目砼试块留置数量不足,标识不清,如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4#楼)、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5#楼)等。
3.隐蔽验收制度执行方面。部分项目重要工程节点隐蔽检查验收未落实举牌验收制度,隐蔽验收记录附图不全、说明不完整,如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枢纽节点B区地下消防水池及地上消防水池改造项目、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二标段)等。
4.施工资料方面。个别项目未按照“先检后用”原则,进场材料未进行复试即投入使用。如宁夏天源电力有限公司经营中心后续建设项目(2#综合楼)(一标段:土建主体)。
(五)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施工场地清扫洒水保洁不及时,物料不覆盖,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部分项目场地,尤其是土方开挖运输环节、市政基础设施管网工程施工阶段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如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未落实扬尘综合治理措施,未采取湿法作业,对转运至堆土场的土方未进行苫盖、未进行洒水降尘,自3月15日开工以来多次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且不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
三、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本次督查检查为契机,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和中卫市三十六条具体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立足实际,维护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二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坚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本次督查检查期间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消除现场隐患,对项目进行复查,做好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整改销号情况。
三要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全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暴雨、大风多发频发,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承接工程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管理人员、建筑工人要按规定学时要求做好培训教育。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首要责任,按规定向施工现场派驻专职管理人员,并及时支付项目工程款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理职责,对现场质量安全、人员到岗等做好全面监督管理。
五要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及时将危大工程信息录入“宁建通APP”管理平台,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有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六要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有序开展企业标准化、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绿色施工和“智慧工地”建设等重要工作,确保安全月及汛期暑期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1.通报表扬工程项目名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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