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第一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21〕43号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卫市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卫党办发〔2021〕1号)和市专治办《关于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细,我局启动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第一轮检查,重点对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国企)的117个项目(标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能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都依法按程序进行了招标,工程项目审批核准资料齐全,编制的招标文件比较规范,公示信息符合要求,开标评标过程合法合规,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能够依法依规履职,建设单位标后监管意识加强,能够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标后履约管理能力得到了较好提升。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招投标资料归档不齐全。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招投标结束后,对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归档不完整,缺少部分资料。如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卫市五里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二期项目施工招投标资料中缺少保证金明细单、报名名单;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卫市沙坡头旅游区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资料缺少投标保证金入账明细单。
(二)文件资料时间倒置。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的招投标资料中,部分批复和和合同资料时间倒置。如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卫市沙坡头旅游区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代理合同签订时间早于项目批复时间;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实施的2017年工业园区东扩区绿化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批复时间迟于中标通知书时间。
(三)结算价大于控制价。个别项目工程结算价格大于招标控制价。如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中化国际锂电池项目排水管网工程。
(四)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够。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负责项目自查的工作人员对招投标等专业知识不足,造成自查发现问题较少,不够细致深入。
三、工作建议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高标准完成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并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处理结果反馈我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二)严格履行监管义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文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监督,进一步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专业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附件: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第一轮检查问题清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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