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
卫住建发〔2021〕55号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市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强化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工作,规范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我局于2021年5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将各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检测管理制度、检测行为、人员资格、设施及环境、仪器设备管理、数据上传、技术标准、样品台账、检测过程、原始记录、报告真实性、报告信息及标识,审批及签章程序、不合格报告处理程序等做为重点检查内容,涉及沙坡头区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分别为:中卫市恒基泰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宁夏宁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卫市科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卫市新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检查,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检测管理制度及内部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标准要求,仪器设备都能按期检定校准,均配备了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及上传软件硬件,均建立了样品试件台账,能够按照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业务及记录检测原始记录。
二、共性问题
1、“三公示”未在明显部位公示,质量手册无公正性声明;
2、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主要人员履职不到位,具备职称人员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设备技术档案、人员技术档案及开展参加培训不到位、不健全;
3、检测设备未及时更新,未按资质参数配备专用设备,部分谁被存在交叉使用,数量不能满足业务能力要求;有环境要求的场所设施配备不足,未进行明确标识且未对环境达标情况进行有效记录;
4、技术标准配备不足,未能及时查新,部分标准执行错误,技术指标与标准不符,部分标准未申请变更;
5、原始记录、检测结论、数据上传、软件中数据归档、样品留样、实体检测照片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溯源性较差的问题;
6、未建立不合格报告登记台账及处理程序,未按规定定期及时上报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个别机构未能及时在标准发生变化时增加、更换相关设备,未及时进行计量认证申报,存在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
三、典型案例
1、中卫市科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钢筋原材试验报告中反向弯曲试验参数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室内环境检测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建筑门窗三性检测依据GB/T7106-2019、建筑门窗保温性能检测依据GB/T 8484-2020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市政土工、市政路面厚度、承载力、压实度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绝热用模(挤)塑聚笨乙烯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氧指数、单体燃烧试验试验数据为虚假数据,未做试验出具数据;力学室无温控设施,无实体检测室,无电动拉拔仪从事相关报告出具,砼试块未按规定留样,钢筋保护层、防水卷材实验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多项标准未申请变更。
2、中卫市新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钢筋原材试验报告中反向弯曲试验参数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检测人员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未按照标准制定;力学室无温控设施,试块未按标准留样,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未按标准进行检测;多项标准未申请变更;检验检测机构地址变更未申请计量认证,不符合开展相关检测业务活动条件。
3、宁夏宁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建筑塑料窗(平开塑钢窗)报告检测依据GB/T 7106-2019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从事相关检测活动;砼抗渗试验、外墙节能钻芯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评定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多项实验原始记录不规范、不健全;多项标准未申请变更。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3〕57号)第35条、第37条,责令上述3家检测机构于2021年6月20日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对照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必须全部按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2、对存在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立即暂停相关业务开展,全面认真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并经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依法依规从事相关检验检测业务活动开展,否则将依法予以行政上限处罚;
3、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所辖在建项目自查,禁止向不具备资质范围项的检测机构送样检测,加强现场检验检测服务对象及取样送样检测管理;
4、全市各建设工程建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所辖在建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不符合检验检测标准的报告一律视为无效报告,责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整改,对不按期不按要求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采取行政处罚等纠偏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在建工程质量保障。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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