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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1-00395
文  号:
卫住建发〔2021〕7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标  题:
关于对田春芳等三位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田春芳等三位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21〕77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5月8日,宁夏中卫工业园区“能源岛”综合管道工程暂估材料采购项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该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委:田春芳(招标人评委)、赵红(招标人评委)、郝素芝3名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打分,给评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

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田春芳、赵红、郝素芝3名评标专家暂停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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