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卫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牌子。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新兴城镇化工作。
2、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
4、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工程建设各类定额。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承担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施工、安装、装修、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承担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7、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指导监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安全管理,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指导城市设计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地下管线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
8、拟订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
9、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10、监督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11、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2、法制科。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及其他涉法涉诉案的办理工作。
3、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监督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建筑管理科。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实施。监督执行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装、装修、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和建筑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参与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城乡建设科。拟订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政策及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地下管线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传统村落项目申报和保护工作。
6、建筑节能科(招投标管理科)。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地方标准和各类定额。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
7、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查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城市信息指挥工作。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危化品管理、消防管理和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城市运行(给水、排水、供热、供气)安全监管及行业内其他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住建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调度、分析、预测。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二)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拟订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流程及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办法、计取标准和计算基础并组织实施。
2、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核查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建筑构配件等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并监督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实施。
3、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建生产企业的质量活动。
5、负责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建立相关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材料、人工、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的调查测算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核定措施费的计取;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类别确认工作。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调整补充合同备案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质量仲裁工作。
9、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卫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楼盘表管理和新建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交易报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销售管理工作。
2、负责存量房(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检验、转让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转让管理工作。
3、负责房屋价值确认和交易价格评估管理工作。
4、负责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房屋中介管理、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和产权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
5、负责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四)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工作,做好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数据统计。
2、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管理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工作及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制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督促、指导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加强对保障对象的管理,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卫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纳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四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有三个:
1.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中卫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
3.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现对本级预算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做以下说明:
(1)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机构数1个,核定全额预算行政编制17名、聘用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2)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机构数1个,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为站长1名,副科级副站长1名。
(3)中卫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根据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卫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的通知》卫编委发〔2016〕20号文件,设立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核定编制6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2018年2月,(卫编委发〔2018〕5号)核减2名编制,同年2月(卫编委发〔2018〕6号)将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核定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
(4)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名,现有人数3名。
第二部分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431146242.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250000.00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519088000.00 | 二、外交支出 | 29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0 | ||
三、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
四、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2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
六、其他收入 | 7 | 64143444.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992618.88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 | 10424255.12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1000000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670679844.1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3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180969468.6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8 | 140630300.00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49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014377686.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1013946486.7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结余分配 | 52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1880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450000.00 |
总计 | 27 | 1014396486.74 | 总计 | 54 | 1014396486.7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结转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1表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1014377686.74 | 950234242.74 | 64143444.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50000.00 | 250000.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40000.00 | 4000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40000.00 | 40000.00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2618.88 | 992618.8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04323.88 | 904323.88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6700.00 | 5670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25925.70 | 72592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3698.18 | 103698.18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8000.00 | 18000.00 | |||||||
20808 | 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424255.12 | 424255.12 | 10000000.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255.12 | 424255.1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3200.00 | 16320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6355.12 | 156355.1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4700.00 | 10470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02 | 水体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70661044.10 | 650811400.10 | 19849644.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056352.10 | 8054708.10 | 1644.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5105762.71 | 5105762.71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13654.00 | 1413654.00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1536935.39 | 1535291.39 | 1644.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283516692.00 | 263668692.00 | 1984800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83516692.00 | 263668692.00 | 19848000.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5088000.00 | 15088000.00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611200.00 | 611200.00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476800.00 | 14476800.00 | |||||||
21216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121699 | 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0969468.64 | 146675668.64 | 34293800.0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80353800.00 | 146060000.00 | 34293800.00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12335000.00 | 12335000.0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66368800.00 | 144410000.00 | 2195880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9 | 其他支出 | 141080300.00 | 14108030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80300.00 | 108030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080300.00 | 10803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3表 |
支出决算 | ||||||||||
公开03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013946486.74 | 8925240.74 | 1005021246.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50000.00 | 250000.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40000.00 | 4000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40000.00 | 40000.00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2618.88 | 992618.8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04323.88 | 904323.88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6700.00 | 5670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25925.70 | 72592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3698.18 | 103698.18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8000.00 | 18000.00 | |||||||
20808 | 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424255.12 | 424255.12 | 10000000.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255.12 | 424255.1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3200.00 | 16320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6355.12 | 156355.1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4700.00 | 10470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02 | 水体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70679844.10 | 6642698.10 | 664037146.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056352.10 | 6642698.10 | 1413654.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5105762.71 | 5105762.71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13654.00 | 1413654.00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1536935.39 | 1536935.39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283535492.00 | 283535492.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83535492.00 | 283535492.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5088000.00 | 15088000.00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611200.00 | 611200.00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476800.00 | 14476800.00 | |||||||
21216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121699 | 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0969468.64 | 615668.64 | 180353800.0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80353800.00 | 180353800.00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12335000.00 | 12335000.0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66368800.00 | 16636880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9 | 其他支出 | 140630300.00 | 14063030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630300.00 | 63030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630300.00 | 6303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4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31146242.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 | 250000.00 | 25000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519088000.00 | 二、外交支出 | 30 | |||||||||
3 | 三、国防支出 | 31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2 | |||||||||||
5 | 五、教育支出 | 33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4 |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 | 992618.88 | 992618.88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 | 424255.12 | 424255.12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8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9 | 650830200.10 | 271742200.10 | 37908800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1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2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3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4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6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 | 146675668.64 | 146675668.6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8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9 | 140630300.00 | 630300.00 | 140000000.00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0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1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950234242.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949803042.74 | 430715042.74 | 519088000.00 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1880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3 | 450000.00 | 450000.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18800.00 | 5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55 | |||||||||||
总计 | 28 | 950253042.74 | 总计 | 56 | 950253042.74 | 431165042.74 | 5190880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结转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1-1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30715042.74 | 8923596.74 | 421791446.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50000.00 | 250000.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40000.00 | 40000.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40000.00 | 40000.00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2618.88 | 992618.8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04323.88 | 904323.88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6700.00 | 5670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25925.70 | 72592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3698.18 | 103698.18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8000.00 | 18000.00 | |||
20808 | 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88295.00 | 8829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24255.12 | 424255.1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255.12 | 424255.1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3200.00 | 16320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6355.12 | 156355.1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4700.00 | 10470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10302 | 水体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71742200.10 | 6641054.10 | 265101146.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054708.10 | 6641054.10 | 1413654.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5105762.71 | 5105762.71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13654.00 | 1413654.00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1535291.39 | 1535291.39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263687492.00 | 263687492.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63687492.00 | 263687492.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46675668.64 | 615668.64 | 146060000.0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46060000.00 | 146060000.0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44410000.00 | 14441000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15668.64 | 615668.64 | |||
229 | 其他支出 | 63030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63030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6303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7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位:元 |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494009.6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37322.05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030624.34 | 30201 | 办公费 | 405614.35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132136.21 | 30202 | 印刷费 | 33147.5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3 | 奖金 | 1644225.50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4.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7 | 绩效工资 | 529057.00 | 30205 | 水费 | 27313.84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725925.70 | 30206 | 电费 | 185974.29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3698.18 | 30207 | 邮电费 | 54591.74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25641.64 | 30208 | 取暖费 | 17800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0470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61732.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6544.48 | 30211 | 差旅费 | 65649.89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15668.6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11894.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35788.00 | 30214 | 租赁费 | 11929.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2265.00 | 30215 | 会议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72000.00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4 | 抚恤金 | 88295.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197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2200.00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313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600.00 | 31302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
30399 |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89731.44 | 31303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 | 其他支出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0.00 | 39906 | 赠与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人员经费合计 | 7686274.69 | 公用经费合计 1237322.05 | ||||||
合计 | 8923596.7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8-1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2019年度预算数 | 2019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22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2000.00 | 25510.80 | 25510.80 | 25510.80 | ||||||||||||||||||||||
注:2019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数据取自CS05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公开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19088000.00 | 519088000.00 | 51908800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79088000.00 | 379088000.00 | 379088000.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5088000.00 | 15088000.00 | 15088000.00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611200.00 | 611200.00 | 611200.00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476800.00 | 14476800.00 | 14476800.00 | ||||||||||||||||||||||||
21216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121699 | 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9表 |
第三部分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4,377,686.74元,支出总计1,013,946,486.74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2,270,547.13元、支出总计增加 291,839,347.13元,增长71.20%,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医院迁建项目、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业园区中水、湿地出水综合利用工程、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工程、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创建全国城市、卫生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双桥、福润苑B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工资晋档、社保及调整及遗属补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4,377,68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234,242.74 元,占93.6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4,143,444.00元,占6.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3,946,486.74元,其中:基本支出8,925,240.74元,占0.88%;项目支出1,005,021,246.00元,占99.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0,234,242.74元,支出总计949,803,042.74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289,251.13元、支出总计增加412,858,051.13元,增长56.52%,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医院迁建项目、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业园区中水、湿地出水综合利用工程、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工程、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创建全国城市、卫生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双桥、福润苑B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46,242.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2.5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004,927.56元,增长 58.01%,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医院迁建项目、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业园区中水、湿地出水综合利用工程、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工程、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创建全国城市、卫生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双桥、福润苑B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46,242.7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00.00元,占0.05%;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00元,占2.31%;城乡社区(类)支出271,723,400.1元,占63.02%;住房保障(类)支出 146,675,668.64元,占34.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2,618.88元,占0.23 %;卫生健康(类)支出424,255.12元,占0.13%;其他(类)支出1,080,300.00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784,800.00元,支出决算为 431,146,242.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包含独立的下属二级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3,300.00元,支出决算为725,92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局机关新增4人,含独立的下属二级单位,社保缴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3,698.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清算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科目使用错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8,2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易中心唐晓明去世,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9月划转至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6人,人员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4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35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局机关新增4人,含独立的下属二级单位,社保缴费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局机关新增4人,含独立的下属二级单位,社保缴费增加。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项目工程。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16,700.00元,支出决算为5,105,76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增人增资、补发2018年度政府效能奖。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13,6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将原城市管理局相关预算指标调至市住建局,年中新增宜居家园天然气入网费及二级单位工作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808,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5,291.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9月划转至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6人,人员经费减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7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668,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工业园区氧化塘坝体加固工程项目资金、新墩南路等五条道路路灯供电工程项目资金、福润苑、福兴苑保障性住房小区购买垃圾桶费用、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创建全国城市、卫生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高铁站站前广场及客运枢纽一期项目资金、福润苑AB区营业房项目土地竟拍费用、新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业房回购资金、沙坡头区逾期安置补助资金、沙坡头旅游区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化解民营企业账款等项目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1,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同,原因是启源物业公司征收管理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4,4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402,700元,支出决算为615,66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民族团结奖、住房补贴等均扣缴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额度增大。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80,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军分区2019年办公楼维修项目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3,596.74元,其中:人员经费 1,237,322.05元,公用经费7,686,274.6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494,009.69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0,609.69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人增资;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7,322.52元,增长26.87%。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322.05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122.05元,增长6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70.28元,下降3.7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265.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65.00元,增长56.3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交易中心新增唐晓明病故丧葬费、抚恤金、胡永福遗嘱孙风琴生活补贴资金和取暖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681.00元,下降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5,51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与上年相比,增加6,210.3元,增长24.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一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未在预算中列支,此项费用均以单位公用经费列支。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无增减。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比上年增加7,200.3元,增长28.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一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未在预算中列支,此项费用均以单位公用经费列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510.80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维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特种作业车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11,001.00元,增长91.67%。无决算数据。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519,088,000 .00元,本年支出519,088,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284,323.57元,增长55.25 %,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中卫工业园区中水、湿地出水综合利用项目、双桥、福润苑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项目安置面积不足及楼层差价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11,200.00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476,800.00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64,000,000.00元
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000.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3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7,32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比上年增加57,911.22元,增长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74,085.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74,085.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房屋1537平方米,价值4,944,300.00元;土地19060平方米,价值121,746,500.00元;办公家具价值231,700.00元;其他资产价值3,340,900.00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540,000.00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为房屋 266平方米,价值171,000.0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56,300.00元;办公家具35,500.00元;其他价值资产600,100.00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卫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无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3,60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68%。
共组织对2019年度老旧小区等 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7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对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委托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具体实施。项目分文昌镇、滨河镇一期、滨河镇二期3个项目,共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54,410,000.00元(中央预算内资金61,500,000.00元,中央专项资金85,970,000.00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940,000.00元),批复概算总投资14,360,000.00元,对长河小区等27个老旧小区1.19万户94万平方米进行改造,超出自治区住建厅下达中卫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1个小区9226户75万平方米)6个小区2674户19万平方米。
(2)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际合同总价135,560,000.00元,具体建设内容分配套设施工程和楼体维修工程两部分,配套设施工程合同总价73,430,000.00元,主要改造更新小区内排水管网,硬化小区周边街巷及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新建围墙、大门、门房、车棚、消防等设施,安装技防监控、路灯照明、充电桩等设施,配备环卫设施。楼体维修工程合同总价62,130,000.00元,主要实施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外立面粉刷、楼道粉刷等,更换单元门、单元窗户及楼梯扶手等设施。
(3)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项目27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2%,其中配套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3%,楼体维修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2%,2020年6月底完工。分项目看,文昌镇项目12个老旧小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7%,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楼体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5%;滨河镇一期项目8个老旧小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楼体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滨河镇二期项目7个老旧小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楼体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
(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支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收到老旧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5,970,000.00元,财政拨付79,970,000.00元,支出率93%。项目部门支出33,882,000.00元,支出率42%。2020年复工后,按照工程进度及审计决算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况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悉心指导下,我市制定印发了《中卫市辖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方案》(卫政办发〔2019〕48号),经中卫市发改委批复(卫发改发〔2019〕136号、卫发改发〔2019〕137号、卫发改发〔2019〕138号),实施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具体实施。项目分文昌镇、滨河镇一期、滨河镇二期3个项目,共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54,410,000.00元(中央预算内资金61,500,000.00元,中央专项资金85,970,000.00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940,000.00元),批复概算总投资143,600,000.00元,对长河小区等27个老旧小区12205户338栋楼101.71万平方米进行改造。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
2019年度,自治区只对我市下达了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我市申报的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市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1个片区9226户265栋楼74.83万平方米。经中卫市发改委批复(卫发改发〔2019〕136号、卫发改发〔2019〕137号、卫发改发〔2019〕138号),2019年度我市实际改造27个片区12205户338栋楼101.71万平方米。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2019年度确定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数,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5,970,000.00元、中央预算内资金61,500,000.00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940,000.00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5,97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资金68,440,000.00元。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5,970,000.00元,截至2019年底实现最终支付33,882,000.00元,结余52,088,000.00元。其中:国库结余6,000,000.00元,市住建局结余37,201,000.00元,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结余8,887,000.00元。
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资金68,440,000.00元,截至2019年底实现最终支付28,645,000.00元,结余39,795,000.00元。其中:国库结余4,000,000.00元(自治区专项),市住建局结余2,940,000.00元(自治区专项),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结余1,355,000.00元(中央专项)。
2019年度自治区下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5,970,000.00元,我市主要用于27个改造片区的楼体维修工程,下达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资金68,440,000.00元,主要用于27个改造片区的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楼体维修主要实施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外立面粉刷、楼道粉刷等,更换单元门、单元窗户及楼梯扶手等设施;配套设施主要改造更新小区内排水管网,硬化小区周边街巷及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新建围墙、大门、门房、车棚、消防等设施,安装技防监控、路灯照明等设施,配备环卫设施。截至2019年12月底,27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2%,其中配套设施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3%,楼体维修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2%。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度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只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设定的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
中卫市2019年度改造27个老旧小区片区,除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154,410,000.00元外,我市财政另安排4,800,000.00元用于2019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炭房拆除征收补偿资金。本次实施评价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中无企业、居民等社会筹集资金,但我市动员协调供电部门投资约540,000.00元对部分老旧小区建设充电桩,居民自筹约8,210,000.00元用于4550户供水分户改造及576户供暖分户改造。
2、资金分配情况
我市依据发改委批复改造的老旧小区,并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对自治区下达的专项资金各项目管理单位能够依据自治区财政制定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并结合工程进度,认真核算工程量,有序拨付工程进度款。本次实施的老旧小区的改造有针对性地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3、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我市2019年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能够按照“适度集中使用,明确项目任务,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结合工程进度,认真核算工程量,制定合理的资金支付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19年底结余专项资金91,883,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40.49%,按工程进度支付,但由于隐蔽工程多、违建拆除慢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较慢,导致专项资金支付进度较低,年后我市将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及资金的支付。
年度结束,我市组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考核。由于本年属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第一年,各级机构在建立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制度制定上不是很到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政策公开情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了《关于<中卫市辖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方案>的通知》,该方案连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批复在中卫市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开。同时,中卫市广播电视台也对本次改造的项目情况进行了报道,且中卫市政府网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动态跟踪报道,但在相关管理政策方面的制定上有待加强。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我市能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且评价内容完整。
(三)项目产出效益分析
2019年度,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市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1个片区9226户265栋楼74.83万平方米。经中卫市发改委批复,我市实际改造27个片区12205户338栋楼101.71万平方米。
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卫市发改委批复2019年度改造的27个片区12205户338栋楼101.71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实际已开工25个片区11087户313栋楼91.55万平方米。较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改造小区开工目标完成率为128.57%、改造户数为120.17%、改造栋数为118.11%、改造面积为122.34%;较中卫市发改委批复改造任务,改造小区开工完成率为92.59%、改造户数为90.84%、改造栋数为92.6%、改造面积完成90.01%。未开工的片区为滨河镇二期的市医院小区308户9栋2.464万平方米、商业北街楼群599户12栋5.4万平方米,及滨河镇一期公路段小区211户4栋2.3万平方米。
通过对老旧小区供排水供热管网的改造、道路停车场硬化铺装、外墙及屋面保温、粉刷、屋面防水维修、路灯及监控设施配套等分项改造,将极大的解决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老化和功能缺失问题。由于老旧小区物业常年缺位管理,为实行长效管理,改造完后我市将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积极与本地物业企业、外地物业企业沟通对接,对有意向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洽谈具体的接管模式及管理模式。择优选聘物业企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探索推行以出租车位等多途径补贴物业费不足的方式,实现各类型老旧小区长效保洁、常态管理,实现长效管理全覆盖。
在工程质量方面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改造质量与安全。加强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用品等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开展楼体施工、道路挖掘和铺装、建筑垃圾清运时,认真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要求,配备抑尘除尘设施设备,做好建筑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监理,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行业标准建设,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但个别小区个别改造内容也存在设计不到位、质量不过关或改造不彻底的情况,如南苑小区防水没有做好,存在漏水情况,且小区内空地未做规划,车辆乱停乱放;东篱苑小区改造时门房窗户对着单元门,未对着小区大门,设计不合理;东方红西区、粮食局南北楼、旧五金楼、轻工楼、长河小区文河苑六栋楼、东离苑四栋楼屋面保温防水均在设计范围内,但因其为钭坡屋面,施工有难度,本次未进行改造;祥瑞小区6号楼为平屋面顶,但因有鸽子棚无法施工,未改造。
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本次改造的小区个别建成时间与居民反映的时间不符,如安和世家建成年份为1993年、祥瑞小区为1989年、东方红东区为1998年,居民反映为2000年以后建成;且个别改造内容属非急需改造内容,如安和世家新建门房、更换祥瑞小区电子计费挡杆、更换官桥花园、水利小区楼梯间窗户没有必要。
对以上设计不到位、改造不彻底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没必要改造的内容后期在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变更。
(四)居民满意度分析
依据评价体系量化指标,对涉及的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问卷时,采取逐个片区重点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实地入户核查形式进行。经调查问卷及统计,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满意度为80.84%。各指标满意度如下:
从调查看,居民知道老旧小区改造消息来自社区宣传张贴公告知晓,大多并未参与改造规划方案里的改造内容,加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除楼体基本完工外,配套设施工程进度较慢,导致部分改造片区改造的彻底性、效果还未体现出来。年后我市在严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六月底前实施完计划改造内容,为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提供一个环境整洁、出行方便、卫生舒适的住所。
四、自评总体情况
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程序及评价指标要求,通过对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投向符合规定、使用有效,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居民得好处”的惠民工程,该项目资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老旧小区广大居民基本生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老化和功能缺失问题,又通过项目建设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和经济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评分,得分88.31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评分理由及评分依据详见附表1:中卫市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以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城市的规划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些80、90年代的老旧小区因基础设施老化、功能缺失,使部分居民居住体验较低。由于其地下管网较复杂,部分设施拆除居民动员不畅等原因,要想加快改造进度、加大改造的彻底性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我市在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后,积极组织招投标并尽快组织中标单位开工,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老旧小区大多为80、90年代建成,部分居民住所面积较小,阻止对其碳房进行拆除,加之部分小区地下管网开挖后情况复杂,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施一半后天气变冷暂时搁置,给小区居民财产、出行等带来安全隐患,并导致资金支付率较低。
二是老旧小区界定范围较窄。目前,沙坡头区许多2000-2005年之间建成的小区,均存在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老化、屋面防水渗漏等问题,因老旧小区界定范围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未能纳入本次改造范围,群众反映强烈,要求进行改造。
三是老旧小区申报范围不明确。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要求,改造范围为住宅楼,营业房不在改造范围内。沙坡头区黄湾小康楼、东关小康楼等住宅楼由村集体建设,属小产权房;部分商住楼一二楼为营业房,三四楼为居民住宅;以上类型住宅楼是否可以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未明确。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碳房及违建拆除,确保基础设施顺利施工。在改造小区设立政策解读、规划、效果图展板,项目所在乡镇、社区加强入户沟通,做好小区住户思想工作,确保拆除小区内碳房、破旧围墙及各类违建设施,提高老百姓的参与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推进专营设施同步改造。以市人民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明确供电、供水、供热、通讯等专营单位职责分工,对老旧小区内废弃电杆、电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老化严重的供水、供热管网进行更换,入户端口以外的通信、有线电视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业经营单位规范管理,确保老旧管网彻底改造升级。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改造质量与安全。加强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用品等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开展楼体施工、道路挖掘和铺装、建筑垃圾清运时,认真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要求,配备抑尘除尘设施设备,做好建筑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监理,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行业标准建设,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四是实行长效管理,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积极与本地物业企业、外地物业企业沟通对接,对有意向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洽谈具体的接管模式及管理模式。择优选聘物业企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探索推行以出租车位等多途径补贴物业费不足的方式,实现各类型老旧小区长效保洁、常态管理,实现长效管理全覆盖。
五是及早谋划部署,提前行动落实。为切实做好2020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局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思路,提前做好2020年老旧小小区改造项目摸底,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改造意愿,排查摸清每个小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方案设计。确定实施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1亿元,安排乡镇提前联系住户签订炭房拆除协议,对接区综合执法局全面拆除小区内违建,为2020年项目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今后,我们将以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争在“十三五”期间解决更多需要保障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提高老旧小区居民居住体验,使更多的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及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建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无其他有关公开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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