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辖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公告
第五十四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卫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务工人员享受到政府的关怀,现对我市市辖区第五十四批邵晓圳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下申请家庭有房、有车或注册企业等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可采取书面或打电话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5)7067677、7067687。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为便于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申请资格。
附件:中卫市市辖区第五十四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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