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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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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1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670。

  一、概况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是中卫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挂安全生产管理科牌子)、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城建档案科、防空建设管理科、防空通信指挥科8个机构。有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中卫市物业和供热管理办公室、中卫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目前,市住建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35名、聘用制人员2名,实有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2人、聘用制人员2人。2016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市住建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指导把关,办公室协调落实、职能科室(单位)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始终把制度管理做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上报政务信息的种类、范围和质量,规范了信息上报行为,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科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副局长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查程序,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住建局网络红页、自治区“双公示”平台、中卫日报等媒体面向社会予以公布,保证信息公开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住建局共通过市政府网站、住建局网络红页、自治区“双公示”平台、中卫日报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27条,其中:机构领导3条,政策法规17条(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3条、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12条、权责清单2条),工作动态19条(2016年中卫市沙坡头区棚改项目概况1条、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概况1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告7条、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行动动态5条、部门决算公开5条),行政许可公示154条,行政处罚公示3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6年,市住建局共收到4条信息公开申请,其中:3条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1条房屋征收分户补偿信息涉及申请人以外其他被征收人隐私,不予公开,已建议申请人到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详询。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建局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等4项行政征收事项,以及相关减免文件已进行了公开。2016年,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35.4万元、缓交389.3万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43.6万元;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0万元;专项维修资金缴存700.7万元。减免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养老等29个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30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35.7万元。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住建局未出现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缺乏工作经验、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等问题。

  针对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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