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一季度第一次安全生产集中行动
卫国土资发〔2012〕7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安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安委〔2012〕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布置了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安排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检查,现将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成立了两个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小组对全市7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由副局长周金明带队负责落实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第一组组长房国元,李耀峰、王永祥、贾有海为成员,主要检查黄河以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二组组长陆和健,王志平、徐海珠、何旭辉为成员,主要检查黄河以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2012年2月1日到 2月10日,集中利用10天时间分别对沙坡头区,各县辖区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特别对非法开采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坚决进行打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进行整改。
二、严格检查,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通过本次大检查,对沙坡头区74家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环境保护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等要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证照不全的矿山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督促其加紧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4处,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整改达到要求方可恢复生产;三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建立了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查出隐患是否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四是检查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和人员的设置情况。查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安全投入保障和人员培训情况是否落实到位;五是检查节假日期间企业值班安排落实情况。
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和问题,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了登记,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三落实”。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各矿山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矿山检查小组不定时的对各非煤矿山进行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矿山企业立即限期整改,做到安全防范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二是对矿山企业存在的越界开采和不按开采方案开采以及采矿证过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三是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明停暗开、非法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2月9日晚上,我局执法检查人员连夜出击,对沙坡头区香山、校育川含煤地区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堵封非法运输道路2处,拆除相关矿点工棚,扣压装机2台,拉煤车辆5辆,并处以罚款。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盗煤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粗放,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事故隐患。
二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行政执法难度大。非法盗采者大多采用“昼伏夜出”、“你来我跑,你走我干”等办法对付执法人员,使打击非法盗采行为的成果不能得到有效巩固。
四是由于大部分矿山都在偏僻山区,加之受经费、交通工具的影响,对非法开采者和违章开采的矿山企业不能及时发现,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还不能及时到位。
四、今后的工作和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健全和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促进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狠抓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最大限度的消除矿山安全隐患。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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