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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0-00489
文  号:
(2020)第(06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标  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0)第(06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师金梅申请继承师秀林、李培莲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师秀林(身份证号:64212319330212****)李培莲(身份证号:64212319330913****)

继承人:师金梅(身份证号:64212319670814****)

不动产权证书号:卫房权证字第31329号

不动产坐落:铁路华西一小区20#住宅楼5单元61室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5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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