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1)第(032)号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学英、冯诗涵申请继承冯卫杰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冯卫杰(身份证号:64032119880130****)
继承人:张学英(身份证号:64032119870310****)冯诗涵(身份证号:64050220130712****)
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卫字第00024142号
不动产坐落:向阳小区C区商住楼2单元6N02室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93.7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