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1)第(052)号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马同燕、雍雅雯、雍明佳申请继承雍生军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雍生军(身份证号:64212319760102****)
继承人:马同燕(身份证号:64242519820203****)、雍雅雯(身份证号:64050220090808****)、雍明佳(身份证号:64050220101223****)
不动产权证书号:卫房权证字第2015002307号
不动产坐落:香山西街北侧大河向阳小区28#楼3-101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102.0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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