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1)第(001)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5-7011169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沙坡头区镇罗镇李嘴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李嘴村村部 | 640502104207JB00005F00010001 | 2800/121.42平方米 | 机关团体/ 办公 | |
沙坡头区镇罗镇李嘴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李嘴村村部 | 640502104207JB00005F00020001 | 2800/364.58平方米 | 机关团体/ 办公 |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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