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不动产登记公示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1/2024-00854
文  号:
(2024)第(15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4)第(15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素梅申请继承刘训振、余凤英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训振出生日期1925

             余凤英(出生日期:1924年)

  继承人:刘素梅(身份证号:64032119571021****

  动产坐落:铁路西园小区26#3-31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41.2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76128597702



公示单位: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110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