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年终考核方案
卫国土资发〔2017〕397号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沙坡头区分局:
为全面总结一年来效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办法和要求,我局将对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组织
为客观、公正、公平的做好年终考核工作,成立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年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文
副组长:高怀麒 李学武 周金明
成 员:办公室、局工会负责人
二、考核对象
1、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沙坡头区分局。
2、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依据
《2017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责任书》、《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卫人社发〔2017〕406号)
四、考核办法及分值
(一)科室考核
对科室(单位)考核按百分制赋分,其中:
1、效能目标考评占65分;
2、“五定”工作任务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占15分;
3、领导测评占10分;
4、综合考评(共性目标)占10分。
(二)个人考核
对干部职工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
1、平时考核占60分,由各科室、站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40分)的同时,注意对思想政治(5分)、职业道德(5分)、工作作风(5分)、廉洁自律(5分)情况的考核;
2、领导测评占10分;
3、干部测评占20分;
4、综合考评(共性目标)占10分。
科室和个人考核中的综合考评(共性目标)10分,包括考勤、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信息报道和卫生5个方面,考勤(6分)、学习笔记(1分)、心得体会(1分)、信息报道(1分)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提供;卫生(1分)情况由局工会负责统计提供。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动员。召开会议传达2017年度年终考核要求,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动员,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年度考核的意义和实施程序。
(二)总结与自查。各科室(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效能目标任务,对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及区厅、市委、市政府、本局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年终总结报告,被考核人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并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
(三)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会的人员范围是全体干部职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汇报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测评;各主管领导召开分管科室的会议,被考核人汇报个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四)征求意见、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的意见,亦可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或述职、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2017年度效能目标责任书》赋分标准,对各科室、站所、执法支队效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六)审核评定。考核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对主管领导的评鉴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汇总分值高低确定被考核单位和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七)公示考核结果。把考核分值和等次报局党组审查后,在全局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最后由考委会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
六、考核时间
拟定于2018年1月2日。
七、考核结果运用
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务(聘用)、调整岗位(级别)、工资待遇、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对本年度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
(二)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及财务不独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增加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现聘岗位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竞聘上一级岗位的相应任职年限资格。
(三)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单位领导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事业单位人员下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同类岗位人员的标准下浮5%,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四)对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事业单位人员下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同类岗位人员的标准下浮10%,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或者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后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除本年度试用期内新招录人员外,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本年度试用期内新招聘人员外,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六)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
八、注意事项
(一)新录(聘)用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档次),只写评语,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定级的依据。
(二)调任、转任的工作人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当年由所在单位根据转业鉴定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如无特殊情况,一般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档次),次年起转为正常考核。
(三)挂职锻炼的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档次)。
(四)单位派出培训学习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培训学习表现确定等次(档次)。其培训学习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培训学习单位提供。
(五)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工伤、因公负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治疗和恢复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免予考核,根据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档次)。
(六)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只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档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七)事业单位非新招聘人员,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八)公务员、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档次)。
(九)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除受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年度考核视为合格,由原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十)受党纪处分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中,违纪行为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第二年按所任职位进行考核。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开除公职的除外)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十一)受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3.因同一违纪行为,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政纪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十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者,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档次)。
(十三)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负总责,要以身作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般应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工作实绩表现突出的人员。
九、考核要求
1、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要言简意赅,简要汇报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详细提出2018年工作思路,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汇报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价被考核人员的工作业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走过场等现象,违者进行责任追究。
3、考核测评表在测评结束后,全部当场封存。测评表统计汇总由办公室抽调人员进行统计,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本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4、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比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单位人员及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共性部分考核细则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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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
(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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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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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 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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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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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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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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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脱产 培训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 评语和考 核 等 次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审 核 部 门 意 见 | 经审核,该同志本年度考核结果为 等次。 年 月 日 | ||||
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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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 任职时间 |
| 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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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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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总结(重点是工作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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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领导评语和考核档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考核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档次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备案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此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附件3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共性部分考核细则 | ||||
目标 | 序号 | 主要内容 | 分值(10分) | 评分标准 |
共性部分 | 1 | 考勤(包括上下班签到、集中学习点名、临时查岗等)。 | 6分 | 每缺勤1人次扣个人和科室各0.1分,扣完为止。 |
2 | 全年信息任务12篇以上,被区厅、市委、市政府至少采用2篇以上。 | 1分 | 每少发1篇扣科室0.1分,扣完为止。少采用一篇扣科室0.1分。 | |
3 | 学习心得按时限要求报送。 | 1分 | 每人少完成1篇扣个人和科室各0.1分。 | |
4 | 学习笔记每人20000字以上。 | 1分 | 每人少完成5000字,扣个人和科室各0.2分。 | |
5 | 卫生(包括室内和公共区域卫生)。 | 1分 | 检查时达不到要求每次扣个人和科室各0.05分。 | |
加分因素 | 6 | 科室获得国家级表彰加3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加2分,获得市厅级表彰加1分;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个人加3分外,所在科室加1.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个人加2分,科室加1分,获得市厅级表彰个人加1分,科室加0.5分。被自治区认定为创新性工作加3分,被区厅或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创新性工作加2分。 | ||
减分因素 | 7 | 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扣3分,受到市级媒体曝光扣2分,受到局内正式文件通报批评扣1分。 | ||
8 | 因工作效率不高,没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或国土资源厅交办事项,局里被扣几分,扣承办科室几分。 | |||
9 | 科室工作人员受到效能告诫一次,扣所在科室1分 | |||
10 | 科室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责任追究,扣所在科室2分 | |||
11 | 科室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扣所在科室3分 | |||
12 | 科室工作人员受到局内通报批评,扣所在科室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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