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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7-14822
文  号:
卫国土资发〔2017〕11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4月07日
标  题: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中卫市辖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中卫市辖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国土资发〔2017〕116号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管理所,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中卫市辖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辖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确保完成我市沙坡头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2〕116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道路宽度管理暂行办法》(宁国土资发〔2015〕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制定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是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抓手,是综合考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经济转型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效益的重要体现。自治区下达我市沙坡头区“十二五”末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值为2700亩/亿元,2015年实际值为2949亩/亿元。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十三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年度分解结果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78号),确定我市沙坡头区2017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为5.4%,下降目标值为2629亩/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主要通过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采取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努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等措施,确保完成自治区国土厅下达的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具体为:

  1、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总量管控。结合“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在建设项目选址时,不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突出规划的管控作用,通过总量控制倒逼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

  2、实施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明确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要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用地单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工业园区内的项目用地由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管,工业园区外的项目用地由我局监管,督促监督企业按时开发利用项目用地。

  3、实行工业用地差别化地价。严格执行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确定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工业项目向中卫工业园区集中,原则上不得向工业园区以外供应零星工业用地。

  4、鼓励工业项目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原依法取得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提高建筑系数、增加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市规划管理局审查批准,报我局备案,可变更原出让合同的相应内容,不再重新报批、补缴土地价款。

  5、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新上工业项目,除工业园区外,原则上不得在耕地内选址建设。其中: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电子电器、服装加工、文化产品、科技开发、产品组装等产业类型的新上工业项目,一律建设和使用两层以上标准厂房。新建标准厂房容积率要大于1.2。

  6、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一是进一步落实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产能过剩行业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一律不予供地。二是切实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2〕116号),认真审核项目用地准入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定的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核定用地面积。三是严格按照《宁夏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核定各功能分区面积,确定用地规模。四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道路宽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控制园区道路和绿化带占地。

  7、根据城市规划、工业企业用地实际需要,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原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或无力履行《出让合同》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以及闲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采取项目置换、土地使用权调整、改变土地用途、收回重供等措施加以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8、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全面清理处置内挖潜力度,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逐宗分析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分类从快处理,促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9、支持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10、加强土地利用执法监察。加大土地利用执法检查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建立查处土地闲置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调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张学文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学武为副组长,规划利用、耕保、地籍、执法监察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利用科,具体负责数据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要依据区厅下达的目标,采取措施,严格落实,促进单位 GDP 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和“6.25”土地日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地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地企业、个人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市县。

  (三)加强部门配合,严格审核把关。与市发改委、工信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掌握企业投资实力、固定资产投资、产出效益等信息,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避免企业虚报信息、圈占土地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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