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关于的工作方案
卫国土资发〔2017〕58号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管理所,执法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整治各类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行为,根据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局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管好“钱袋子”,斩断滋生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自查自纠2015年以来的财务报销违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销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重点是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差旅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物业费、资料费、电脑耗材费、课酬、临时劳务、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其他等;
2、报销票据是否真实合规;
3、是否虚列经济事项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4、是否报销不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
5、报销事项附件是否齐全。票据内容填制是否完整、真实,品名、数量、金额是否准确,商品单价是否异常,发票有无印章、开票人,收款人与发票印章是否一致;
6、报销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经手人、证明人、会计复核、领导签批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及维修、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有关财经政策是否严格执行;
7、其他财务报销违规问题。
三、专项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按照治理目标,召开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开展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形成自查报告上报。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4月至5月)。在认真自查自纠基础上,主动迎接市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的重点全面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财务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局成立由张学文局长任组长、高怀麒、李学武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科、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工作人员,配合局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并按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按时报送各阶段报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等。局监察科负责日常督办,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二)提高工作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整改,在今后的财务报销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坚决杜绝违反财务规定的问题发生。
(三)确保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局监察科要及时不定期督查,加强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纠正。对自查出的问题,按规定纠正后,视情形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进行问责处理。
附表:1、《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违规情况表》
2、《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违规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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