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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4/2018-16616
文  号:
卫规发〔2018〕3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规划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标  题:
市规划管理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规划管理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规发〔2018〕30号

各科室: 
    现将《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规划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卫党办发〔2018〕28号)精神,现决定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紧紧围绕“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总要求,紧紧抓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这个核心,科学分析研判本局重点工作、重点群体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和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解决群众向我局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兴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春花 党组副书记、地震局专职副局长

  高建国 党组成员、地震局副局长

  高全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高怀雷 办公室主任

  汪 洋 城乡规划科科长

  常崇生 空间规划科科长

  刘占和 法制科科长

  周 勇 防震减灾科科长

  陆春波 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王桂玲 空间规划设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怀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局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三、重点任务

  (一)中央巡视组、自治区移交的信访件

  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限期交办、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按时高效完成办理上报工作。

  责任领导:唐兴武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 任 人:高怀雷、汪 洋、常崇生、周 勇、刘占和、陆春波、王桂玲

  二)排查的突出问题

  1.精准扶贫方面。对海原县付套村精准扶贫及“建档立卡”、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研究化解。

  责任领导:高春花

  责任科室:城乡规划科

  责 任 人:崔永东、虎伟明、李小龙

  2.行政审批及规划监察方面。对“一书两证”办理、规划竣工核实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研究化解。对拆迁安置及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化解。

  责任领导:高全军

  责任科室:城乡规划科、空间规划科、防震减灾科、法制科

  责 任 人:汪 洋、常崇生、周 勇、刘占和

  3.安全生产方面。对今年我局负责的高铁商圈、云计算服务基地等项目存在的工地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研究化解。

  责任领导:高全军、高建国

  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信息管理科

  责 任 人:常崇生、陆春波

  4.平时摸排方面。对工作、项目中可能出现的苗头动向、社会矛盾纠纷等问题,注重随时了解、发现和掌握,及时介入化解。

  责任领导:唐兴武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 任 人:高怀雷、汪 洋、常崇生、周 勇、刘占和、陆春波、王桂玲

  (三)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

  对各科室办理的信访件进行汇总、整理,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考核的准备。对办理完结的信访件,及时将办理结果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责任领导:高建国

  责任科室:法制科、信息管理科

  责 任 人:刘占和、陆春波

  四、工作步骤

  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从3月起至12月底结束。对中央巡视组分批次移交的信访件要立行立改,在7个工作日书面反馈办理进展情况,1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结果,做到群众诉求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对自治区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动态清单制研究,逐件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全力化解。对平时摸排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制定方案,认真解决,做到即发现、即化解。

  (一)摸底排查(3月31日—4月10日)

  按照职责分工,各科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疏漏的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

  (二)集中化解(4月11日—10月31日)

  坚持排查一批、集中化解一批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对排查出的重点突出问题,要按照“七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套帮教稳控措施、一定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果评估报告)化解机制,分析研究,细化任务,逐案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全力化解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开展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推广应用;对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吸取教训,并以此次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从2019年1月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对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深入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因工作拖延、作风不实造成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化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未结纠纷督办、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信息紧急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强化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律与专业培训,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队伍,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保障。

  (三)强化工作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转办事项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对转办事项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有效化解。办理的信访件,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分批次移交的信访件,要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上报。办理信访件经包案市级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全部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对自行排查梳理出的突出问题,也要制定领导包保责任方案,细化任务、限期化解,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四)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宣传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情况,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重点突出问题不能按时办理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合理诉求未化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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