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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4-14946
文  号:
卫国土资发〔2014〕20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4年06月05日
标  题: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牵头任务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牵头任务工作方案

卫国土资发〔2014〕204号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管理所,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为目标,力争在保障发展中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在保护资源中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管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中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法治权威,遏制违法违规势头;在保障群众权益中彰显国土资源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和职权。对照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门“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法定职权。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11类执法职权,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地列出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通过梳理执法依据,确认执法主体资格,确保职权数量清楚。行政执法依据、职权目录要列清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具体条款、公布机关、实施时间、主要执行部门和共同执行部门及协助执行部门等基本内容,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不重不漏。将梳理出来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7月底前

  2、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对照职权目录,结合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所有行政职权要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可以采用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执法程序中各个环节行政执法岗位的职权明细化。职权分解要坚持科学合理、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以事定岗,以法定职,不得遗漏、增加、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3、明确执法职责。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在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职责。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做到权责统一。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科学评议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5〕99号)有关评议考核的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办法。评议考核的内容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责任等情况,采取多种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5、落实执法责任。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执法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或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科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6、完善裁量基准和相关配套制度。对照梳理出来的职权目录,对前几年未制定裁量基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其他行政职权要全部纳入规范的范畴,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凡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都要制定裁量基准。同时,对已制定的裁量基准和配套制度,存在着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建立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制定的裁量基准和配套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全市执行,同时报人民政府备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7、严格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要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和相关制度。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尚未制定裁量基准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先行制定裁量基准。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制定的裁量基准与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裁量基准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裁量基准,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并重新公布,严格抓好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1 1月底前

  (三)全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8、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依据职权特点,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分工环节,细化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做到设置合理,流程清楚,责权明晰,科学规范。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用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9、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法定行政权力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适用规则、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15年1月底前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0、用电子化、信息化的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条件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电子平台”,并与市、县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联网,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实现网上办理,提高效率,增强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责任单位:监察科

  配合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前

  1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要以行政执法证件年检为契机,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证件要及时予以注销;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要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2、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致使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中突出么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科

  配合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13、改进行政执法监督手段。“行政执法电子平台”要与本级人民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相互联接,逐步形成横向纵向的网络化监督体系,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能力。杜绝“办人情案”、“立案不查”、“随意销案”等情况的发生,确保阳光执法、廉洁执法。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要继续完善罚缴制度,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推行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款分离制度,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的情况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执法机关受利益驱动而执法,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责任单位:财务室

  配合单位: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15、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要针对本地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制度等与法律监督机关的衔接工作机制,配合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确保质量。执法监察支队要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工作的全面推进。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工作,支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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