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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3-1493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3年03月0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管理所,执法监察支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卫法治办发[2013]4号)精神,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推进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国土”。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设立咨询台宣传。3月5日、3月8日、3月15日,在红太阳广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进行宣传。由监察科组织,土地规划利用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科、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支队,各抽调1名干部参与,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由办公室提供。滨河、柔远、永康、兴仁国土资源中心管理所要选择合适时间,组成宣传组,在辖区集市进行宣传,宣传不少于2次。

  (二)信息网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在局网站发布法制宣传月的有关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案。各科(室)、站(所)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好的新闻稿件,由局办公室协调中卫日报等媒体进行报导。

  (三)标语宣传。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各国土资源中心管理所要在辖区村张贴和刷写宣传标语。

  (四)展板宣传。由监察科负责,各科(室)提供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宣传展板,通过集中宣传日等方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展示中卫市国土资源亮点工作和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就。

  (五)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活动。由监察科负责,3月中旬,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大家进行一堂法律讲座,并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以局工会组织女职工开展学习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卷、召开女职工座谈会、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

  (七)开展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学习活动。监察科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干部学习与科(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干部职工要抓好自学,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每人学法笔记,字数不少于1.5万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

  (二)认真谋划,积极配合。各科(室)要对照法制宣传月活动安排,认真谋划、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国土”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创新宣传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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