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卫国土资发〔2012〕236号根据《中卫市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管理意见的通知》(卫政办发[2012]130号)和《关于报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人员的通知》(卫语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54年以后出生)。
二、普通话培训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
三、普通话培训测试时间、地点
由市语委办另作安排。
四、普通话培训测试费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许可证(宁卫价费临字001号)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
1、培训费、教材费、相片采集费共50元。培训课时为8课时。
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代收):每人次45元(含证书工本费、使用自治区统一收费票据)。
五、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要求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前,应测人员须参加由市语委办公室组织的普通话测前培训,凡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在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组织下统一进行,通过计算机测试的方式完成。
六、培训测试相关事宜
1、参加培训测试人员务必于5月11日前将培训测试费交到局办公室,每人95元。
2、中卫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四楼(师资培训中心401室)。
联系电话:0955-7028650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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