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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2-14945
文  号:
卫国土资发〔2012〕22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2年03月26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卫国土资发〔2012〕229号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管理体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市国土资源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合法、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通过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法治、责任、效率和廉洁国土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科(室)要对目前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自查自纠,逐项进行复查复审和评估论证。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积极与区厅对接,逐项研究提出保留、取消、下放或移交的处理意见,要依据精简、效能原则,努力再取消一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程序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通过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完善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审批事项, 各科(室)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切实把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撤消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度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三)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科(室)要做到“应进必进”,一个窗口对外,局内所有的行审批事项一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包括受理、办结、收费发证),要切实做到行政相对人只进“窗口”,不进局机关。凡是即时办理的审批事项,实现“窗口”即到即办;凡属于限时办理的审批项目一律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科(室)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和“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办法,完善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科(室)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遇到职能交叉等问题,要及时协调,妥善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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