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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2-1495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2年03月30日
标  题:
关于成立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范永华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怀麒 党员成员 副局长

         李学武 党员成员 副局长

         周金明 党员成员 副局长

         刘东星 党员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魏春勇 监察科科长

        訾双宏 收储中心主任

        刘 娟 耕保科科长

        王文华 规划利用科科长

        黄兴明 整理中心主任

        房国元 地质矿产科科长

 

  附件: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一、组 长:

  范永华—全面负责提案办理工作。

  二、副组长:

  高怀麒—负责督促检查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5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李学武—负责督促检查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4号、75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周金明—负责督促检查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刘东星—分管提案协调工作,负责提案的协调、督促、检查。

  三、成 员

  魏春勇—负责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协调。

  訾双宏—负责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116号建议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刘 娟—负责督促检查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王文华—负责督促检查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4号、75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黄兴明—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5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房国元—负责督促检查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落实及答复工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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