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卫国土资发〔2012〕90号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市国土资源局各类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决策、科学处置提供高效可靠的信息服务,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办〔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报送紧急信息领导小组
组 长:范永华
副组长:周金明
成 员:张奇才 王文华 刘 娟 房国元 黄兴明
魏春勇 林建华 吴金铭 陈永强 訾双宏
陆和健
周金明为紧急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张奇才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人员。
二、报送紧急信息的重点科室
办公室、土地规划利用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科、土地整理中心、监察科、测绘管理科、地籍站、规划勘测站、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支队、滨河中心所、柔远中心所、永康中心所、兴仁中心所。
三、报送紧急信息的范围
凡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和刑事案件等涉事敏感或可能对党委、政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涉及国家安全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大局造成重要影响或危害的紧急情况,或本身较为敏感、可能或已经在社会上、网络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深层次信息,均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也不得待处理结束后再报送信息。
四、紧急信息报送方式
各科(室)、站(所)、执法监察支队要将紧急信息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周金明副局长报告,同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由周金明副局长核实情况后,在第一时间向范永华局长报告,经范永华局长再次核对情况后,情况十分紧急的直接向有关副市长汇报,紧后由办公室主任张奇才在事发后的2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五、责任追究制度
在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责任人,将作为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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