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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1-00062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1〕5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05日
标  题: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清明”及“五一” 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清明”及“五一” 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卫自然资发〔2021〕55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处、中卫工务段铁路固沙林场,市直各国有林场,涉林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防指印发的《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形势 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发明电〔2021〕12号)及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卫安委办发〔2021〕8 号)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两会”“清明”至“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是落实责任,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全市各涉林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各涉林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警惕出现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本辖区内火险、火情形式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对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再部署。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清明”“五一”期间历来都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各涉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提倡群众文明扫墓,采用电子蜡烛、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祭奠,不断提高民众防火意识和生态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平台媒体,取采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手段,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林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通讨“以案说法”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的责任追究和肇事者的处罚情况,发挥警示作用,要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结合案例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对墓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等敏感地区的火源管控力度,加大巡护力度,切实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督促各涉林单位开展火源巡查,强化火源管控,特别是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严查违规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协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对在林区内随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未经许可的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火灾的发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按照“小隐患整改不过夜、大隐患整改不过期”的原则积极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预警监测,科学处置早期火情

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短期火险天气预报,进一步落实预警响应机制,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充分依托瞭望塔、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对火情进行全天候监测。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集中食宿,加强训练,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第一时间上报火情,并在地方政府和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扑救,坚决做到拉得出、攻得上、扑得灭。同时要加强对扑火队员、护林员进行扑火常识、紧急避险等人身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强化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避免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并执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及时报送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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