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依法科学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现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做好承办事项的草案起草、组织实施决策程序、各类资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二、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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