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市自然资源局以高昂的工作热情与严谨扎实的工作态度按照规范标准、试点先行、以点促面的方式,做到“三个坚持”,指导各县(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编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202个,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60.84%,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简明实用规划编制经验。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和海原县西安镇小河村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深入调研,分析村庄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提出规划解决策略,多方征求村民、社会意见,探索多元参与的工作路径,搭建多层级沟通平台,实现村庄规划“共谋共思共商”,探索出符合中卫实际的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为后续推进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经验。
二、坚持系统谋划部署,分步分类指导推进。及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卫市成建制移民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10余项文件,全面部署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在编制时序上分步实施,指导各县(区)统筹安排2020-2023年期间年度村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按计划有序实施。二是在编制内容上按需编制,要求各县(区)按照整治改善、特色保护、城郊融合、集聚提升、搬迁撤并五类村庄类型,结合村庄实际分类编制,聚焦核心重点,内容深度详略得当,整治改善类村庄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等,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加强历史文化和村庄设计,强化风貌引导和管控,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三、坚持规范审批,推进规划有效实施。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等11项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从成果完整性、内容合规性、方案合理性提出具体要求,规范村庄规划成果报批,科学指导各县(区)做好村庄规划的村内公示、村民意见征求、村民会议审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和政府报批实施工作。规划成果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布,让村民做“参与人”“知情人”“审议人”。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巷道建设、环境整治、厕所改造及供排水、供电、照明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年底除搬迁撤并、城郊融合类村庄外,完成其余全部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备案,引领乡村建设行动,持续优化乡村生产、生态、生活空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