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积极履行职责职能,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效办理复议应诉案件,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学法普法,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法律法规30余次,为检验学习成果,组织学法用法考试2次。组织新任命晋级和新入职的13名干部进行宪法宣誓1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借助“2·02”湿地日、“3·12”植树节、“3·21”森林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时间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7次,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履行部门职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聚焦破解土地确权登记中的难点问题,按照“应登尽登、应确尽确、应颁尽颁”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不动产登记质效,将业务流程压缩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5个环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不动产登记流程引导图,统一受理“一件事”涉及的申报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群众来回跑”变为“部门内部跑”。同时,将农村不动产权证的首次、转移、变更、更正、补换证等登记业务列入窗口化办理。简化登记操作,缩短响应时间,提升办理效率,满足群众办理不动产业务线上“一网办”线下“一窗办”,构建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服务模式。切实解决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城镇历史遗留住宅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题,市辖区推进化解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4183宗,完成1.66万套城镇历史遗留住宅不动产权证办理登记。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现“一站式”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的线上审批模式。截至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7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5本。积极提高政务服务覆盖度。通过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认领60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办事指南要素填报及发布工作。
(三)严格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制定了《中卫市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中卫市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试行)》《中卫市耕地保护十条措施(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和耕地保护等工作。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12月31日前我局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我局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保留2件、废止5件。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认真学习领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把依法决策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执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下,编制工作历时三年,经2次征求县(区)、部门意见,2次规委会审查,1次征求自治区相关厅局意见,1次高质量专家论证,并进行规划草案公示,最终于2023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五)严格公正执法,自然资源执法规范高效。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中卫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实落地。一是切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7项行政执法决定纳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为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目前,我局共有4名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5%。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各县区交叉评查为基础,以市级审验为依托,对各县(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结案的40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从案卷实体、案卷文书内容、执法程序方面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执法案卷3宗。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进一步规范提高了案卷质量。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8名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75%,通过率83%。截至目前,共有持证人员86人。四是严格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影像、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科技手段,建立“人巡”为基础、“技巡”为辅助的工作模式,结合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开采行为。全市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680次,发现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90起,暂扣违法机械设备75台次。查处违法行为76起,收缴罚没款833.995万元,有力震慑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检察建议书3件,公安提示函2件,办结4件,正在办理1件。
(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过程,统筹运用好信访答复、行政应诉等多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年内共涉行政诉讼案件8起,其中:胜诉4件,撤诉1件,正在审理2件,1件未开庭。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化解各类信访事项18件,办理12345便民热线平台受理400件,办结率100%。推动化解中央信联办第三批重复信访2件、市信访积案2件,完成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13件。
(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3年,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6件,办理结果回复率、满意率100%。累计发布规划公示、不动产登记及部门履职工作动态信息368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295条、“中卫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转发转载信息73条。截至目前,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全部回复,办结率100%。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放到全局位置,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4次,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相关文件,协调、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要任务主动督办,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任务。制定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为有序高效依法行政明确了思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成因复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力量整体薄弱,现有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当前自然资源管理需要。三是行政执法实践过程中,鉴定、移送、证据保存、裁执分离等环节衔接不够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卫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突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化建设。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目标“清单制”管理,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二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卫片执法,严格动态巡查,推动行政执法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不断降低处置违法案件行政成本,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联系司法机关不定期分析研判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动态调整权责事项,精准确定权责义务,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动用地、用矿、测绘、规划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应简尽简、应优尽优,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落实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四是预防化解矛盾争议。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细化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积极调解化解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五是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彩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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