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法用法,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一是落实常态化学法机制。制定《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普法学习清单》,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9次,深入学习领会“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坚决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40余次,组织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班2次,开展学法用法考试4次,抓实学用结合与能力检验,确保法治建设与核心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组织观看自然资源领域诉讼案件网上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组织20余名新任命、新入职人员举行宪法宣誓,增强宪法尊崇感和依法履职使命感。三是推动党建与法治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干部职工赴拘留所开展警示教育、赴法院旁听庭审,并联合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深入腾格里沙漠治理一线,实地感悟法治在生态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有效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法治理念、业务实践的同频共振。
(二)突出依法决策,健全法规政策与审查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列入《中卫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事项,已全部完成并履行法定程序,杜绝因行政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等重大依法行政事务。二是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按时报备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合同管理制度》,全年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40余份,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风险。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对现行有效的80件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均未发现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条款,对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5件文件进行清理,提请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2件,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政策保障。
(三)聚焦高效审批,全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理念深度融入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全过程。一是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开展重大项目用地全链条跟踪服务,围绕全市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领域产业基地的建设需求,主动对接,保障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全年出让供地4016亩、划拨供地780.78亩,收缴土地出让金3.49亿元,收缴土地租赁费4.63亿元,保障了中金数据、中卫零碳算力产业基地项目等61个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土地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聚焦新能源、大数据等重点产业,建立项目用地用林用草一体化审批机制,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破题见效,有力防范违法占用林地草地问题新增。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672.7亩。通过变更土地用途、收回空闲地块等措施,盘活低效工业用地77.2亩,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2231.32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三是不动产登记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增设“办不成事反映”“企业专办”等专窗。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线上抵押登记业务同比增长超80%,基本实现“立等可取”。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推动与住建、税务等8部门数据共享互通,实现部分材料“免提交、免填写、免盖章”,大幅提升办事效率。2025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39万件。推动线上抵押登记业务占比达到78.9%,同比增长30.9%。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1238件,周末不打烊办理794件,落实减免政策为62家非公企业办理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用73.45万元,配合收缴土地出让金1712.56万元。完成全区仅有2件跨行“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服务跑出加速度。四是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我市在全区率先推行“取消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政策,为40余个项目谋“时”惠,平均提速3-4个工作日。出台《中卫市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5大类33类项目释放改革红利,全方位豁免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助力项目轻装快上,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四)紧扣严格执法,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公正高效。把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推动自然资源监管持续向好。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厘清自然资源领域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制定印发中卫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实施对象,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和规范,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过程留痕、决定合法有效。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与效能评估,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二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用地审批、规划核实等环节加强合规指引,对发现的5起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分类处置。监督在建项目80余个,整改完成超界、未按规划建设的项目5个。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稳妥化解52个历史违法占耕存量问题。矿山安全巡查31矿次完成1项隐患整改。开展“清风行动”“鸟类保护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场所1800余处,责令3家违规商户停售。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系统内各类检查事项,对涉及多层级、多部门执法的检查任务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有效压减检查频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全面推行涉企检查清单化管理与“扫码入企”监管模式,将2个涉企检查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需扫码留痕,实现监管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全年立案查处自然资源、林草违法案件12件,收缴罚款69.91万元。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市场秩序,保障了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在编在岗79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有效保障执法主体资格合法、程序正当。组织年度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1次,充分发挥检查评价、强化监督、纠错完善、提醒警示作用,形成“ 以评促改”“以改促学”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摄制《护生》专题片,以查处违规捕捉野生蝎子案例为载体,生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效提升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覆盖面,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形成遵法守法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着眼群众权益,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综合运用信访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多种方式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成立自然资源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中卫市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实施方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源头预防,打通群众办证渠道,化解恒大都市广场、宣和新村2个项目“办证难”问题。二是提升行政应诉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三是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事项。不断强化依法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高质量答复群众来信来访15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自然资源系统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凝聚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实行建议提案督查办结销号制度,定期检查建议提案办理进度,承办的56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征询意见反馈满意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各1件并整改反馈。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督办,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等工作完成情况。三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用好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中卫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群众关切答复机制,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发布规划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333条(门户网站发布263条、“中卫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转发转载信息70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紧扣节点,精准普法。围绕“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村镇、广场精准普法13次,重点宣传耕地保护、依法用林用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规政策,引导全社会监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二是普执融合,下沉服务。组织业务骨干主动对接社区、村镇精准普法,累计开展专题宣讲10余次,覆盖群众超500人次。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同步向管理测绘单位、用地企业、矿山企业等宣讲行业法规与业务政策,实现“服务到哪里,普法就跟进到哪里”,覆盖服务企业30余家。三是创新载体,线上拓展。积极运用“互联网+普法”,开展“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等主题直播活动,做客“法治中卫”直播间,累计直播普法2次,在线解读政策40余次,单场点赞超10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普法覆盖面和群众认同感。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学细悟。一是强化统筹部署。主要负责人完成《2025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的年终述法工作,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会、局务会15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规划许可、耕地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推进举措,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二是深化理论研讨与学用结合。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员围绕“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法治化水平”交流研讨,将法治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要素保障等核心职能履行的全过程。三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将会议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转化为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资源保障的有力抓手和实际行动。四是推动普执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带头深入园区、矿区一线实地踏查10余次,对违法用地、用矿、用林、用草等行为及行业乱象进行现场督导、一抓到底。将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有效转化为本部门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资源保障的有力抓手和实际行动,确保各项法治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学习的系统性与转化效能有待加强。虽然组织了多次学习,但在土地出让供应、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上,结合度、穿透力还不够。二是普法的精准性与形式创新存在短板。对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以案释法”的深度和影响力有待提升,普法产品的吸引力、传播力不强。三是执法规范化与温度感的平衡仍需探索。在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运用柔性执法的手段有待加强。
四、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持带头学、以上率下学、系统深入学,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分析、指导实践,大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突破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化建设,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良好法治保障。一是优化制度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主动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对接,科学合理设定市自然资源部门权责事项,落实与国家、自治区、市自然资源部门相对应的职责职能,确保更好的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梳理自然资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及时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案件分析研讨会;完善全过程法治嵌入机制,通过系统性、规范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同时邀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有效防控决策风险。二是深化法治教育,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构建“精准导学、实战促学、专业辅学”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清单化精准学法机制,紧扣年度中心工作和业务短板,制定普法学习计划,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导学解读、干部理论集中学习,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与执法实践,通过案例研讨、短视频普法等形式深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吸引力与实效性。三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规范案件查处。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动态巡查,推动行政执法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做好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各项要求,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庭应诉中答辩举证的“发声”率达到 100%,积极参与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发表最后意见,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增强政府公信力与纠纷化解实效,推动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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