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花园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
因城市花园向本机关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鉴于该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卫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等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原规划设计住宅235户,现增加住宅至264户。具体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可向本机关规划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机关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听证申请可通过本机关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利害关系人的确定原则:原方案范围内征收(拆迁)安置户、商品房预购人、前期小区住户,以及与该项目相邻的周边住户、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利害关系人。
四、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过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就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候选人的姓名、职务,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基本信息发布《听证通知书》。
五、该规划许可申请的听证、许可结果等动态情况,以及听证笔录(含听证员意见)、听证会录像等材料,将及时在本机关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网民监督。
六、本告知书同时在本机关网站“听证”栏目和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中卫市规划管理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