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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9-00156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19〕40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标  题:
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思路

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思路

卫自然资发〔2019〕409号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发展布局。一是印发实施了《中卫市“一带两廊”发展规划2018-2035)》,各县(区)及5个中心镇、10个特色小镇“一带两廊”发展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梳理谋划农业发展、工业物流、文化旅游、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保7大类32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485亿元,为破解全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区域空间规划滞后、产业布局不清晰、项目储备不足等问题奠定了基础。二是完成《中卫城区柔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成果。明确了城市向东发展的目标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和各项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等,为城市建设提供了遵循。三是编制落实《“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加快实施水体修复治理、修复利用废弃地、完善绿地系统、填补基础设施欠账、增加公共空间方面、改善出行条件、改造老旧小区、保护历史文化、塑造城市时代风貌9个方面136项“城市双修”重点建设项目,已开工134项,竣工109项,竣工率为79%,累计完成投资118.3亿元,修复了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完善了城市功能体系和承载空间。四是编制完成《中卫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和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一带两廊”空间布局,从沙坡头防沙治沙、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南部山区水土保持等方面项谋划储备了一批项目,其中:沙坡头防风固沙工程、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黄河过境段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已启动实施。五是开展了《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编制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中卫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生态红线评估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踏勘等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编制原则,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开展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矿山管理,恢复矿山环境。一是规范矿政管理。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3宗,收取采矿权使用费0.35万元。审查批准了3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方案,完成了40宗矿山2018年度开发利用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督促40家采矿企业和13家探矿企业完成了2018年度开采信息网上公示。配合区厅对13个采矿权和5个探矿权2018年度开采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有3个采矿权列入异常名录。二是狠抓环保整治。对寺口子地区的周边环境、粉尘污染、矿区内环境、安全生产进行了综合整治,收到了明显成效。对寺口子地区公路设置检查站和限高门各1个、减速带5个,植树2.6万株。督促13家矿山配备环保设施,全部通过了环保监测验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有序规范堆放石料、废旧设备,修整排水沟、挡土墙14公里,硬化道路3公里,拆除寺口子地区道路废弃房屋37间,拆除广告牌12个,矿区周边环境改观明显,扬尘现象大为减少,企业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三是严厉“打非治违”。委托技术单位对34家非煤矿山进行测量,对16家存在超层越界的矿山进行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采整改。四是全面恢复治理。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生态环保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起底,对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环保审批手续不齐全或环保设备、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沙坡头区38家非煤矿山全部启动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截至目前,13家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

(三)强化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与各县(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深入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地长制”,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到人。二是加强检查考核。梳理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7类34项资料,完成各项检查。三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和储备区划定。以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2064.78公顷(3.1万亩)为基础,通过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和遥感影像判读,结合实地在线举证调查,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形成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初步划定成果,确定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图斑面积228.3031公顷(0.34万亩),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补充耕地核查。对兴仁镇郝家集、高庄王团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常乐镇黄套地区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等5个项目372个图斑进行了举证上报,有效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信,为各地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五是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项目。坚持促进度,抓质量,完成了2017年度宣和镇旧营、赵滩村和2018年度宣和镇何营、宣和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续建项目。完成了2019年度沙坡头区镇罗镇、柔远镇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工程,通过完善配套灌溉排水体系、实施土壤改良修复、畜禽粪便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措施,新增水田1800亩,有效缓解我市无水田指标、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难的问题。

(四)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用地。一是切实做好批地供地。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6.67公顷,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各类建设用地8批次18个项目741.1907公顷,其中5批次10个项目已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保障了宁钢废旧钢铁资源回收、金银花研究基地等经营性项目落地。完成建设用地划拨20.7666公顷,保障了沙坡头区敬农生态移民区农贸市场等11个基础设施项目落实。二是有序推进土地挂牌出让。截至目前,中卫市本级2019年共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收入11166.88万元。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4宗507.68亩,成交价款7287万元。追缴到期应收出让金收入1宗3634万元、违约金245.881万元,预计全年土地出让价款收缴达到1.5亿元以上。三是全面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5宗面积99.9573公顷(1499.36亩),实施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108.0045公顷(1620.07亩)。四是供地率、开工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全面达标。供地率26.15%;开工率99.28%;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2018年度沙坡头区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值为4.8%,单位GDP下降率实际值为4.92%,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下降目标任务,高于考核指标0.12%。五是圆满完成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报工作。综合各部门提供的重点项目及本地区实际,科学编制按上报2019年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六是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完成土地征收555.44亩,兑付征地补偿款1795.8万元。预拨付沙坡头区政府中兰客运专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2000万元。保证了中兰客运专线、李旺物流园、沃农农机、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联络压气站项目用地。

(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利用效率。一是积极推进城区和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已批准无偿收回并下达《闲置土地收回决定书》3宗,通过督促开工建设等方式完成处置6宗,征缴土地闲置费1宗229.8万元。二是加大工业园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对未批先建、未供即用、批少占多违法行为进行了逐一核实并拍照取证并立案查处20起。三是积极处置城区街角未利用土地。对众一山水城等3个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查处,责令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差价和未按期竣工违约金。四是加强批后监管。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工作,发布土地挂牌出让公告4期,公布供地结果9期,录入出让合同5宗面积297亩。推进沙坡头区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工作。共缴存履约保证金307.06万元,已退还100亩履约保证金50万元。

(六)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审批管理。一是做好规划管理。审查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8个,审查建设施工图118套,核发建设方案审查意见书42份,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8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9件,出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条件17宗。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23件、临时建设及外立面装修审批8件、规划验线项目9件、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及绿地征占用审批手续5件。二是做好林政管理。受理林地征占用申请22份面积54.828公顷(长期占用3.6263公顷、临时占用51.2017公顷),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行为。严格落实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受理林木采伐申请3份,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8份,审批采伐面积143.21亩,全部为征占用后的不占限额采伐。三是规范测绘管理。完成了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外省测绘地理信息单位来宁备案、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审查地图审核等工作。定期检查“天地图•中卫”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运行情况,有效防范网站漏洞和安全隐患。

(七)抓好产权登记,维护群众权益。一是高效规范运行不动产登记。受理各类登记2.6万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0.9万本、不动产权证明1.1万本,办理注销登记0.5万件、各类查封解封登记800件。共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2.3万份,受理群众及有关部门查阅档案资料3.5万次,出具各类查档证明0.8万份。共受理权籍调查业务160件。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络平台运行正常,实现自助查询2万次,自助打证0.6万份,短信告知1万人次。开发银行端受理系统,与4家银行签约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企业和群众可在便民服务点查询登记信息,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代收代交申请材料,共完成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735件,银行端查询1093次。充分利用自助设备的数据分析统计功能,在卫的所有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全部实现按月集中缴纳登记费,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全面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2018年国家下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共647个图斑,面积8106.6亩,其中占用耕地2440.9亩(基本农田756.39亩)。已对下发沙坡头区每个图斑逐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多次召开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一对图斑进行性质认定,保证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质,已全部入库并通过自治区级核查。三是稳步推进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沙坡头区11个乡镇162个行政村确权调查,占宗地总数的96.3%;符合确权登记发证的宗数为36781宗,占宗地总量的45.3%,已登簿发证36781占符合确权登记总量100%。外业调查、内业处理、一轮公示、二轮公示 、资料审核、数据建库、登簿、发证8个工作环节平均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80.4%。四是基本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完成沙坡头区203个村级权属单位16万个图斑的内业预判、细化、修改,外业调查、权属调查和村级权属单位自检、县级检查和数据建库工作,形成了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检查差错率为0.07%(差错率低于3%为合格),初步成果质量排名全区第一。五是全面展开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对沙坡头区49条(个)湖泊、水库、干(支)沟(渠)外业测量、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已完成,管理范围线上界桩埋设点的测设已完成90%以上。六是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组织各县(区)分别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沙坡头区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为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八)加快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营造林20.43万亩,达到治区绿化委员办公室下达造林任务18.7万亩的109%(市本级完成4.5万亩,沙坡头区完成0.83万亩,中宁县完成4.1万亩,海原县完成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23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退化林分改造2.9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7.4万亩。2019年各县区造林工作验收后,全市森林覆盖率预计达到10.52%。完成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绿网提升工程营造林0.85万亩、水源涵养林建设10万亩。持续推进荒漠化治理,在长流水、沙漠研究所等区域完成营造林3.6万亩。加大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力度,在蒿川移民迁出区完成营造灌木林0.6万亩。二是巩固提升园林绿城。对市本级7宗裸露土地进行了平整,并种植野花组合1279亩。在工业园区A1路、A6路、排水沟南北段等“绿色工厂、生态园区”绿化工程区域栽植各类乔木1.21万株,铺设红砂岩7000㎡。实施新老城区生态修补项目,对14处城市新修道路及裸露土地进行补绿增绿,种植乔木4327株,灌木13.95万株,地被11012㎡,绿化面积19.11万㎡(286.7亩),完善了城市绿地系统,美化了城市环境。为各机关、学校、企业提供刺槐、垂柳等各类苗木25.65万株,各类草花种子718公斤。完成了南山台山坡美化项目方案论证工作。编制完成了《中卫市黄河古道南岸坡地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方案》,对杨下线倪滩村金桥段道路修补上油面5800平方米,沿铺设面包砖3000平方米,硬化道路1000平方米,植树17万株。全面完成了黄河过境段水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高铁商圈景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及2018年春季新老城区生态修补绿化工程等续建项目绿化养护和补植补种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林木检疫。实施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480.68万亩次,监测覆盖率达到96.94%。2018年底预测发生面积52.49万亩,今年实际发生面积49.4万亩,测报准确率93.7%。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8.18万亩, 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25.89万亩,防治率达到91.9%。实施产地检疫种苗面积1.8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山区新造林地鼠(兔)害致死率不超过5%,中幼林地不超过3.3%;灌区林业鼠(兔)害危害为轻,无致死发生。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477.03万亩,发生危害面积49.43万亩,成灾面积1.91万亩,成灾率4‰。

(九)推进兴林富民,提升经济效益。一是加快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依托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和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通过土地流转、引导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经济林产业发展,高标准、高起点推进基地建设。新建经济林基地1.7万亩,其中枸杞1万亩、苹果0.4万亩、香水梨等其他经济林基地0.3万亩。二是推进枸杞产业统筹发展,实现枸杞产值百亿目标。重组中宁枸杞产业集团,并开始运营。强化中宁枸杞品牌保护,制定实施《中宁枸杞标准》《道地药材中宁枸杞认证标准》,统一生产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进一步规范枸杞种植、加工、流通环节。加快枸杞全产业链整合,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对接基地面积达10.2万亩。加强中宁枸杞宣传推广,统一中宁枸杞专卖店(专柜)门头牌匾,对“中宁枸杞”区域品牌形象及包装物进行统一设计,并对新的包装物申请了外观专利保护。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和推介会10余次,有效提高中宁枸杞品牌影响力,扩展枸杞销售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富硒产业,打造“中国塞上硒谷”。建成富硒示范基地6万亩,其中,枸杞4万亩,苹果2万亩。建设富硒高标准示范园5个,其中,枸杞示范园3个,苹果示范园2个。制定《中卫市富硒枸杞、苹果产品认证标准暨产业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富硒产品要求的硒含量等富硒产品指标及补贴标准,指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作为富硒枸杞、富硒苹果产品认证及验收的依据。成立市、县级富硒产业林业技术服务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及职责,确保了富硒产业工作有序进行。开展现场富硒枸杞、苹果技术培训20余场次,田间地头指导服务5000人次,为富硒产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十)严格执法监察,规范行业秩序。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全面排查起底,坚决有力整治,行业秩序持续好转,行业乱点整治正在由治标”向“治本”延伸。全年共组织动态巡查次数267次。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57起,其中土地39件,矿产18件,均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制止。立案处理74起(包括卫片、转办、巡查发现违法国土资源行为的,其中土地57起,矿产17起)应收缴罚款139.8914万元,实收缴31.932万元。其中:土地应交罚款87.8914万元,已交24.932万元,矿产应交罚款52万元,已交7万元。对卫宁北山地区、孟家湾、下河沿和沿河南岸地区开采进行重点区域巡查摸排,对违法越界违法开采进行严厉打击,暂扣违法机械设备 18台,立案查处违法越界开采14件。结合卫片执法和动态巡查,发现非法占用耕地行为116起,涉及耕地405亩、基本农田237.4亩。已拆除违法图斑40个,恢复基本农田30亩,有力震慑周边非法采矿行为和违法占地行为,提高了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通过“绿卫2019”“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出动车辆150余台次,警力450余人次,立刑事案件8起(其中: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滥伐林木案6起、盗伐林木案1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7人),已判决2起;立行政案件4起,罚款14.3万元。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1只,林木119余立方米,赃款2100元;没收三有野生动物12只,救助野生动物3只,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做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及时成立机关党委,组织13个下属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员社区报到服务等党内活动,高质量完成了班子选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政治生活,巩固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二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实施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五谈两会一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两个年”活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任约谈8人次,以“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敲醒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自觉,工作责任不断压实,作风明显转变。三是狠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组织干部集中学习35次、中心组学习18次,全体干部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使用率100%,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及时妥善处置益泰公司非法开采、中宁枸杞市场乱象等重大舆情,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四是紧抓综治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成立5个工作专班,摸排移交涉黑线索2条、涉恶线索3条,摸排整治涉乱问题87条,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常抓脱贫攻坚工作。每月组织干部入户帮扶,为海原县贾塘乡后塘村等5个结对帮扶贫困村捐助扶贫资金15万元。深入落实脱贫攻坚项目供地、特色经济林扶持、生态补偿等行业扶贫措施,为实现海原县年内脱贫摘帽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来,全局上下紧盯各项目标任务,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土地及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征地难、执法难和违法用地拆除难问题日益突出。二是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占补平衡补充困难,耕地保护工作面临严重挑战。受水田指标短缺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批地供地进度迟缓。三是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如:县(区)“一带两廊”发展规划编制落实还不够全面,土地闲置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着眼永续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保护修复。立足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障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供给,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着眼永续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保护修复。立足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障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供给,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规划落实,促进城乡发展。一是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生态红线评估。正式启动中卫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明确管控要求,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为建设“蓝天碧云•绿色城乡”新中卫提供规划依据。二是市级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卫城区柔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卫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落实,以及《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中卫市城市停车场规划》修编工作。三是指导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15个中心镇、特色镇编制完成各县(区)、各镇(乡)“一带两廊”发展规划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

(二)抓项目落地,提高发展质量。一是全面落实2020年度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营造林项目。其中,南岸半岛绿化造林项目投资131.7万元,营造乔木林500亩。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投资384万元,营造灌木林1.6万亩。封山(沙)育林项目投资300万元,育林3万亩。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投资180万元,森林抚育1.8万亩。二是加快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对接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厂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力争2020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试运行。三是争取实施黄河沿线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争取资金2000万元,开展永康镇艾湾村、刘湾村、杨滩村矿山修复治理工作,通过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运垃圾、采坑回填、陡坡拉坡、播撒草籽、植树造林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山体生态功能。

(三)抓责任落实,促进资源保护。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万亩。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继续谋划项目,争取在常乐镇、迎水桥镇部分低效牧草地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创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00亩。

(四)抓用地保障,促进项目开工。一是做好审批服务。坚持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供地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同步办理,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项目落地。二是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积极为财政创收,争取收缴土地出让金1.5亿以上。三是做好乌玛高速等重点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工作,其中,国家铁路中长期规划网重点建设项目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1182.9亩土地征收补偿工作2020年2月底完成。

(五)抓节约集约,提高利用效率。一是继续推进城区和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待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后,完成永安公司53.4亩商服用地等闲置土地收回工作。积极配合工业园区,盘活土地500亩以上,为先进产能和新兴产业提供发展空间。二是积极处置城区街角未利用土地。对众一山水城等4个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的项目征缴土地出让金差价。三是加强批后监管。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坚持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防范违规用地、闲置土地问题。

(六)抓产权登记,促进民生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改革,实现土地、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产权统一登记。认真做好登记颁证、权籍调查等基础工作。争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取得突破进展。稳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七)抓林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2020年完成营造林14.6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0.54%以上。二是巩固提升园林绿城。计划对新老城区新修道路、土地裸露区域进行增绿、补绿,对退化绿带进行提升改造,涉及项目区11个、绿化面积30112㎡(45.1亩)。三是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新建富硒枸杞基地1万亩、富硒苹果基地1000亩、天然富硒枸杞示范园2个、天然富硒苹果示范园1个。加大品牌推介和保护力度,制定实施中宁枸杞品牌保护措施,增强功能农业发展后劲。

(八)抓执法监察,维护行业秩序。成立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建立土地、规划、矿产、林业、草原、湿地、测绘综合执法格局。及时制止查处各类非法占地和非法开采行为、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巩固行业乱象治理成效。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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