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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635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2〕27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卫自然资发〔2022〕277号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推进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市“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中卫市工作落实体系为统领,狠抓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项目用地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植绿增绿造林绿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效能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规划引领,科学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自治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着力构建市、县(区)、镇(乡)“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10项专题研究,全市划定耕地保有量439.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343.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3287.2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61.22平方公里,分别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21.34%、16.66%、23.93%和1.17%,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自然资源厅两轮审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编制完成迎水桥物流园区(农旅加工基地)用地规划和莫楼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开展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题研究,优化了中卫数字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制定了《中卫市市辖区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管理规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总体要求,及时完成自治区2022年下达的56个移民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应编尽编其他40个村庄规划,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为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建设等预留了空间,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

(二)强化用地保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盯提升土地报批效率、土地供应效率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关键环节,用好用足政策,持续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用地保障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时效性。是抓好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对“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等56个项目开展联合现场踏勘选址,出具42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条件,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0件,实施建设工程开工验线27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33件。二是抓牢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对中卫工业园区2159.34亩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为沙坡头区水务局香山水库等4个项目780亩规划建设用地调剂指标。积极对接市发改等部门,对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及早开展准备工作,超前开展勘测定界、地价预估,开辟用地保障“绿色通道”,全年取得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批复27批次60个项目220.44公顷,全市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18宗5037.84亩,其中: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2宗1844亩,出让供应56宗3193.84亩,土地出让价款6.93亿元,全面保障了全市各类项目用地需求。持续规范做好年度供地计划、住宅用地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三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2022年市本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市本级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了市场预期。三是抓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着力在土地资源“开源”“节流”上下功夫,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17.5亩,调剂使用批而未供土地156.54亩,处置闲置土地324亩。探索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促增值”模式,对市本级城镇低效工业用地现状和改造开发潜力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中卫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案(2022-2025年)》,初步拟定11个拟开发地块,全部实施后可挖潜低效存量用地927.5亩。

(三)规范开发保护,着力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聚焦解决资源安全保障、资源配置、矿区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编制《中卫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不断推动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提升。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48宗矿山2021年度开发利用统计和40宗矿山2021年度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指导43家采矿企业和7家探矿企业完成2021年度勘查开采信息网上填报工作。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16个,2个达到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10个按照建设进度要求达到合格。三是扎实整治问题矿山。深刻汲取中宁县北部山区非法采矿问题教训,全面启动矿产资源开采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问题矿山197个,截至目前已整治190个,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剩余7个正在按时序推进。四是认真谋划实施项目。工程总投资5.06亿元的“黄河上游风沙区(中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位列全国第三名,入围全国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支持范围,目前已到位资金2.3亿元,13个子项目已开工3个,修复治理320公顷。

(四)坚持生态优先,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实施国土绿化,不断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今年植绿增绿44.73万亩,其中营造林33.99万亩,蚂蚁森林项目10.74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33.99万亩任务的131%。投资3638万元实施城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028.61亩,建设小微公园9个,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实施中卫市香山林场草原改良项目,改良草原5000亩。严格保护天湖等4个国家、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公开发布全市一般湿地名录,实施退耕还湿和湿地修复1.5万亩,全市湿地面积巩固在52.69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5%,香山湖获评国家级湿地公园。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3万亩,在宁夏沙坡头国家沙漠公园范围内完成植被恢复4367亩,完成香山寺、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生态修复1.06万亩,国家草原公园科普宣教工程和监控监测设施全部建成。常态化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控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及松材线虫病监测率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2.99‰,草原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度为95%、绿色防治率为97.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率100%,完成自治区考核指标。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林草火灾事故。

(五)坚持兴林富民,推动经济林产业不断发展。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督促各县(区)新植枸杞2.1万亩、苹果500亩、经杂果1114亩、庭院经济林3223亩,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富硒枸杞示范基地3万亩,新建枸杞、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12个,新建红枣更新改造示范园1个、巩固提升优质红枣示范基地1个,不断提升经济林产业综合发展水平。特别是在枸杞产业方面,成立市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办公室,制定《2022年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指导文件,通过实施“基地稳杞、龙头强杞、科技兴杞、质量保杞、品牌立杞、文化活杞”六大工程,完成新植枸杞2.1万亩,新增GAP认证基地1.5万亩,实现枸杞病虫害监测预报全覆盖。新建深加工项目4个,转化枸杞果醋饮料、枸杞膏科技成果2项,实施枸杞良种三级繁育等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2个。成功举办第五届枸杞产业博览会,签约金额15.6亿元(同比增长24%),网络直播带货大赛销售额达5631万元。举办第二届乡村旅游枸杞饮食文化节、“百家媒体宁夏枸杞行”系列采访活动,打造玺赞枸杞庄园、华宝枸杞健康体验馆精品旅游路线2条,枸杞产业发展持续向好。

(六)强化保护责任,不断巩固粮食安全基石。划定耕地保护目标439.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43.43万亩,划定耕地后备资源14.3万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成13个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共入库新增耕地6564.1亩,即将入库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5个8080亩。督促落实沙坡头区占补平衡水田项目4个,补充种植水稻面积2224亩。指导县区编制年度《耕地变化进出平衡方案》,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力度,优化农用地及设施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初步实现我市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完成市、县(区)、乡(镇)、村、组(队)五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责任范围划定。对2020年以来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进行回访335人次,指导县区出台《设施农业项目选址规定》,有效解决了备案用时过长问题,提高了设施农用地审批效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办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开展临时用地梳理排查,对逾期未复垦或复垦不合格的,督促县区严格落实复垦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市本级办理临时用地17宗,总面积955.69公顷。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全市143个问题整改销号139个,整改率97.2%,位居五市第一。

(七)严格执法监管,有效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业管理秩序。常态化开展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370次,发现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78起,暂扣违法机械设备21台次。立案处理卫片、转办、巡查发现各类非法占地、非法开采违法行为51起,共处罚没款837.15万元,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7起,罚款775.29万元;矿产违法案件24起,共处罚没款61.86万元。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结合常态化整治矿山扬尘、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制止,坚决防止制而不止、明停暗采问题发生。

(八)持续开拓创新,全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16宗,全市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实现“应登尽登”,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应调尽调”。完成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17.31万宗、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579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386.8万亩,率先实现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窗口化办理,累计发证55915宗,完成自治区下达52048宗任务的107%,“积极化解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经验”先后被《自然资源报》、宁夏电视台等媒体相继报道,被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实现不见面办理3341件,办理城镇不动产权证5816宗,完成任务的145.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7492本,完成任务的149.8%,抵押登记融资35.5亿元。对59个小区约3.1万户无法办证房屋进摸底调查,细化11项化解措施,为4个小区3850套房屋办理登记。推进中卫市土地二级市场平台建设,对接完成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接入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7宗498亩,以“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6宗915亩。全面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划清各代理履职主体履职边界和职责内容。基本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初步摸清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家底。编报2022年中卫市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配合自然资源厅就黄河滩区自然资源所有权职责边界划定、沙坡头区沙漠光伏产业园经济价值实现等课题实地深入调研。完成239.8万亩山林地资源划界确权工作,颁发林权类不动产证62本。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管理体系,设立四级林长1200名,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巡草1万余人次,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行为90余起。

(九)积极完成争取项目资金任务。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引进企业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全力做好土地供给、项目选址、用地报批、规划许可等环节服务保障,高质高效服务项目落地落实,今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资金1.75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亿元的175%。向上争取“蚂蚁森林”合作造林二期等7个项目,资金4.67亿元。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市“两会”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实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保护修复,加强项目规划用地保障,奋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高水平规划国土空间。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公示、专家论证、市政府审查、市人大审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争取2023年4月底前报批实施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重点做好柔远片区城市设计和老城区城市更新的详细规划编制,以及中心城区环卫设施、城市综合布线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城市重要节点和重点地块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加快“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发展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确保到2025年全市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到2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策”。

(二)高效率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坚持“亩均论英雄”的用地向导,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推广工业“标准地”供地模式。持续推进土地权改革,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企业对低效用地增值开发利用,倒逼工业项目用地节约集约、提质增效。不断优化土地报批供地流程,高效推进项目审批落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供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盘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避免新的批而未供发生。跟进原永安公司闲置收回土地、香山财富广场到期土地等涉土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扫清司法查封障碍,一地一策逐个研定解决措施,努力盘活利用,提升城市形象。

(三)高要求筑牢环境质量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宁夏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二期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继续谋划实施一批“三山”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可以挤进国家、自治区盘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监督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采边治”责任,巩固矿产资源开采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成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紧盯剩余7个未整治的矿山,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方案、一矿一责任人”要求,尽快完成恢复治理。加快草原公园试点建设步伐,加大草原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充分挖掘草原公园丰富旅游资源,推动草原生态旅游科学有序发展。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根据资金批复情况逐步开展宁夏沙坡头国家沙漠公园生态保护、植被恢复、科研监测等活动。

(四)高标准推动国土绿化行动。抢抓自治区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工程、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机遇,实施“蚂蚁森林”合作造林等植绿增绿项目,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计划完成营造林17.123万亩(乔木林1.353万亩,灌木林4.04万亩,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0.05万亩,生态经济林0.05万亩,未成林抚育和退化林改造11.63万亩)。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和草原、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征占用,严厉打击偷牧、破坏城市绿地、侵占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规范湿地资源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

(五)高质量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以土地流转、连片种植为主,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扩建新园,实施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项目,争取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枸杞、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14个。指导各县(区)产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不少于30场次,培养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加快建设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中宁枸杞产业小镇、“中宁枸杞”种质资源圃、枸杞原浆及智慧化深加工平台等重点项目,推动枸杞种植、深加工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六)高站位抓好耕地保护。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五级耕地保护体系”,结合“一地一码”进一步将耕地保护责任压实到一线保护主体,明确各级耕地保护主体的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耕地保护有关新政策、新要求。积极落实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入库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加快新增耕地项目筛选、新增耕地认定,确保各县(区)新增耕地指标及时入库使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不定期对各县(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县(区)科学、合理、合法进行问题整改,确保我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七)高起点推动改革创新。以“盘活增值”为重点,加快土地权改革,不断实现盘活土地资源、保障市场供给、提高配置效率、守住耕地红线的目的。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抵押融资以及农村宅基地流转交易。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改革,确保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设计制定委托代理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试点成效。不断健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平台功能。指导县区抓好生态移民土地确权,着力解决土地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持续推进确权登记、赋值赋能、流转交易、培育主体、服务监管五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碳汇林交易,全力推动山林生态价值转化增值。指导市林草集团整合盘活国有林地资源,引入社会资本,撬动银行融资,加强国储林开发,推动植绿增绿市场化、专业化。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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