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土地储备中心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规格
中卫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土地储备和征地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征收储备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
(三)经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临时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工作。
(四)协助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做好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的统征工作。
(五)协助土地执法机构查处擅自征地和私下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非法行为。
(六)承办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核定事业编制4人;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四、领导职数
核定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中卫市自然资源局416室)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88128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