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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4-0054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标  题: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规格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挂中卫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牌子 。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营造林绿化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县(区)落实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做好天然林、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草原动态监测评价、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草原鼠虫病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服务工作,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指导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工作。

(四)负责湿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

(五)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做好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并进行监测。开展野生植物人工培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

(六)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保护成效动态监测。参与自然保护地开发利用、生态修复治理。

(七)负责经果林、林下经济等产业基地建设及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林下经济发展。

(八)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林业发展与技术推广科。负责林业和草原新品种的育苗、种植和技术推广。负责林业和草原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经果林、林下经济等产业基地建设及产业培训,指导全市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下经济的培育发展工作。参与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参与天然林保护工作。

(三)草原保护治理科。负责草原鼠虫病害预测及防治工作。负责草原建设改良和保护利用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负责草原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参与草原建设规划及技术规程制定并监督实施。参与草原年度发展计划及项目申报工作。参与草原资源保护利用和禁牧封育相关工作。提供荒漠化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四)园林湿地保护科。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监管城市园林绿地养护及绿地防火安全工作。负责统计城市绿化相关数据,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配合办理树木移植、绿地占用审批手续。协同监督管理湿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配合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并进行监测。开展野生植物人工培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

四、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28名、周转事业编制9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 公益一类。

五、领导职数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科长4名)。

办公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五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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