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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291
文  号:
卫政土批字〔2022〕2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22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卫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13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五)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同意将位于沙坡头区文昌镇,东至银河小区,南至鼓楼东街,西至紫东苑,北至中卫市第四中学,面积5665平方米(8.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卫市第四中学,作为中卫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由你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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