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文化广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24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文化广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14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八)项“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规定,同意将位于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东至寺庙,西、南、北均至空地,面积3166平方米(4.7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村民委员会,作为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由你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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