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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294
文  号:
卫政土批字〔2022〕2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沙坡头区宣和镇郝家塘小学附设幼儿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沙坡头区宣和镇郝家塘小学附设幼儿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25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沙坡头区宣和镇郝家塘小学附设幼儿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14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五)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同意将位于沙坡头区宣和镇敬农村,东、北均至郝家塘小学,西、南均至农村道路,面积3030平方米(4.5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沙坡头区宣和镇郝家塘小学,作为沙坡头区宣和镇郝家塘小学附设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由你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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