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沙坡头区永康镇永新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28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沙坡头区永康镇永新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18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五)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同意将位于沙坡头区永康镇,东北均至农田,西南均至乡村路,占地面积2727平方米(4.09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永新小学,作为沙坡头区永康镇永新小学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由你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