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371
文  号:
卫政土批字〔2022〕2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31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档案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档案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29号

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八)项“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规定,同意将位于东至中关村大街,南至美利路,西至富民南路,北至沙坡头大道,占地面积9874平方米(14.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卫市档案馆,作为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由你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