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552
文  号:
卫政土批字〔2022〕3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军休大学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中卫市军休大学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38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卫市军休老年大学(中卫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项目用地选址、划拨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21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一)项“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规定,原则同意将东、南、北均至中卫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西至应理南街,占地面积601平方米(0.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卫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作为中卫市军休大学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由你局负责,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建设楼堂馆所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