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1/2023-00219
文  号:
卫政土批字〔2022〕4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 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 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41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25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三)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规定,原则同意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山羊选育场至中卫南站段,面积1439084平方米(21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路用地由你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1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