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 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2〕41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2〕25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三)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规定,原则同意将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山羊选育场至中卫南站段,面积1439084平方米(2158.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沙坡头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铁路用地。由你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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