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沙坡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卫政土批字〔2024〕26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沙坡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选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卫自然资发〔2024〕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第(九)项“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定,原则同意将沙坡头区滨河镇1.0公顷(1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作为中卫市沙坡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由你局负责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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