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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1-00792
文  号:
(2021)第(00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标  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2021)第(004)号

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卫沙政房征〔2019〕2号)、《沙坡头区城中村遗留户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及《关于收回卫国用(1993)第01112-18号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证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依职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不动产6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5-7011169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产权证号

坐落

注销面积

用途

商业合作贸易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卫国用(1993)第01112-18号

城区十一街坊

569.90㎡

商业服务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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