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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114
文  号:
(2022)第(001)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标  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2022)第(001)号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宁05执恢6号,产权人为宁夏日盛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中卫市美利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卫国用(2012)第60244号)已裁定转移给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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